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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制度定稿

时间: 新华 制度

一个公正的制度可以保证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不会因为个人的背景或关系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这里分享一些部门制度定稿下载,供大家写部门制度定稿参考。

部门制度定稿篇1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的加大公司日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环保管理力度,提高员工安全环保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及上级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清洁生产、综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浙江保圣配料有限公司内部管理。

三、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公司安全环保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安全环保总体管理和协调。

2、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第一责任人,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并承担安全环保管理责任。

3、管理部对各部门、车间的环境卫生、定置定位摆放及劳动纪律等工作负管理责任。

4、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各部门、车间的安全环保督查,对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负监督管理。

四、监督管理

1、负有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安环部人员履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时,各部门及车间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2、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3、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开具《隐患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环部主管领导报告。

4、各部门、车间负责内部的管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定期上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案。

5、安环部人员到车间现场检查及厂界周边巡查每天不少于3次,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车间和部门进行整改并考核。

6、车间班长每天到厂界巡查次数不得少于3次,巡查时在门卫登记备案。

7、车间中的相关废气治理按照车间既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考核细则

1、安全环保部对各部门和车间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及车间主管严格按照通知书的日期进行整改,,对不能按时整改的,考核责任部门20元/条,由于工艺及生产的原因不能按时整改的,需责任部门出具延期整改申请,并交副总签字方可延期整改(未整改期间加强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安环部人员在厂界巡查时闻到厂界有生产车间废气,通知车间进行处理,对不做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并要求强制处理。

4、安全环保部人员现场发现违规操作的,当场制止其违规行为,作为安全隐患统计通知当班班长。对当场制止无效的要求车间进行处理,并将处理考核结果上报安环部,月末由安环部上报管理部核算考核工资。

5、各部门及车间随意动用消防器材的,考核主管部门50元/次,处理事故用过的灭火器及时送回仓库,并补领新灭火器,用过没有补领的考核20元/次;原则上消防箱内水带不得随意动用,特殊情况时,经安全环保部同意可使用,使用后晒干及时放回。

6、安全环保部接到环保局人员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进行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考核20元/次。

7、公司副总及以上领导接到废气投诉的,安全环保部安环管理人员考核20元/次,车间考核50元/次,并要求车间强制处理。

8、部门或车间现场卫生、物品定置定位摆放、现场劳动纪律、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的佩戴按照公司《现场督察条例》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9、车间废气吸收塔吸收液更换及车间内部废气的的管理按照车间现有的考核规定进行考核。

六、附则

1、本规定根据运作情况的需要可进行补充修改。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部门制度定稿篇2

一、员工守则

为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保障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守则:

1.遵守集团公司《员工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

2、销售人员应维护国盛会所及公司形象,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勤奋进取,按质按量完成销售工作任务;

3.每个工作日准时上班,避免迟到和早退,最大限度避免请假,任何假期须提前一天通知,外访请做好登记;

4.同事之间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作风一律受到处罚;

5.待人接物热情有礼,着装仪表整洁大方,自觉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秩序;

6.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得做任何有损公司及客户利益的事情;

7.销售人员应及时做好客户登记、成交登记和值班记录工作,发生接待客户冲突,不得争抢,均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协调执行;

8.工作中遇特殊情况由销售经理判别客户归属;

9.销售人员在整个销售过程中必须口径一致,凡有疑难问题应向销售经理请示,严禁向客户承诺有关本项目不详、不实事宜;

10.销售经理协助销售人员做好销售工作,做到统一管理;

11.销售人员要时刻注意自身的素质修养,对本产品的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对同行产品做到知已知彼,不断提高自身工作技能应变能力;

12.销售人员应有意识地培养自身的客户分析及判断能力,通过业务情况、客户资料的整理,配合公司领导审核的广告收益,为制定广告及DM宣传策略提供依据;

13.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接待服务;

14.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积极收集反馈意见;

15.积极挖掘潜在客户;

16.执行销售业务流程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17.负责产品各项资料的准备工作;

18、不得向客户索取财物,不得为取悦客户而出卖公司利益。

19、不得随便承诺客户要求,若因此造成任何纠纷或对公司造成任何伤害,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并做出赔偿。

20、保持办公室整洁,按值日安排打扫办公室或驻场卫生;

二、纪律规定

(一)、出勤制度

1、销售员按照部门内部排班制度安排上班及休假,原则上周末及节假日需在会所值班,周一、二、三安排排休,每月休息四天(暂定)。

2、排班安排:

1)班次

平日:早班08:00——16:00

晚班13:00——21:00

周末:10:00—19:00

2)休假

每月休息4天(暂定),原则上周六日、节假日不安排休息,周一、二、三安排休息;国家法定假日值班按相关规定补假。

3)排班人员

朱丹、吴宇(因目前销售人员未饱和,根据会所客流情况,两位销售员暂按晚班排班)

3、中途离岗外出拜访客户,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在签到本上注明,必须保证不得空岗;

4、会所值班安排需按排班表进行,换班须有经理调整,不得私自换班。

5、对迟到、早退、旷工者的处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病假、事假须知会领导,并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所排班制度

1、原则上,销售员须按会所值班排班表上岗,非值班人员不可在岗位上逗留与其他工作人员闲聊。

2、须于下班时整理销售资料,并将所有物料存放于指定地点。

3、非排班销售员如需到其他场地进行销售活动,需通报销售经理,经其允许后方能前往,并需填写《练习场联系客户每日登记表》

(三)、仪容仪表

1、上班须着职业装或高尔夫服装。

2、女士应化淡妆,男士须保持仪容仪表整齐干净,大方得体。

三、意向客户跟进事宜

1、销售主管负责划分客户归属,销售人员不得有任何异议;

2、当销售人员与意向客户开始商谈时,须主动向客户询问是否已有其他销售人员在跟进中,若有,则应告知客人及有关销售人员去

跟进;

3、销售员若争单,原则上,“谁收钱,单归谁”;

4、因抢单而当客人面吵架者,佣金充公且当事人各签警告单一张;

5、销售人员不得擅自答应给意向客户额外的优惠或折扣,否则后果自负;

四、业绩考评

(一)实现收单量

1、销售员培训期间不做收单要求;

2、销售员正式上岗后要求实现每月至少2张收单量;

(二)销售纪律方面

1、销售员必须服从公司总体销售政策;

2、销售员必须努力工作,团结一致,及时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

3、销售员必须服从销售经理的客户调配安排;

4、销售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销售本公司以外的产品,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5、由公司同事或者其他渠道分配过来的客户信息,销售员收单后,需扣除销售额的2.5%作为信息费;销售员可对有偿信息进行客户选择;

五、会籍销售奖惩办法

(一)、奖励

1、销售员佣金:5%-7%

注:

1)每3张单佣金率上涨0.5%,至7%封顶;

2)每月以实际发生的最高等级佣金率计算会籍的销售佣金(例:如当月销售业绩为6张,则佣金为5.5%)

3)佣金收入为税前收入,需扣除个人所得税(公司统一扣缴)

2、销售经理佣金:销售经理原则上不参与日常的销售工作,按照销售部门业绩提取管理佣金每张会籍1%;如当月有突出业绩,则由市场总监另行颁发奖励政策;

3、因业务需要,要更换更单业务员,前跟单者有三次更单记录(包括3次),收单者与前更单者平分销售佣金,不得异议;

4、公司其他部门同事协助会籍销售者,有以下两种模式供选择:

A、自行销售

于销售部领取相关会籍资料,报名参加销售部会员章程讲解等培训,了解会籍卡价格和会所服务内容,熟悉销售流程,抓住会所客户,自行成交。

成交提成:客户所交会籍金额4%,后续由市场部跟进客服工作(跟单者享有会籍金额1%佣金);

B、转介销售

于销售部领取相关会籍资料,了解会籍卡价格和会所服务内容,填写转介单,注明客户各项基本资料和购买产品信息,转介给销售部同事后续跟进。

成交提成:客户所交会籍金额2.5%,后续由市场部跟进客服工作(跟单者享有会籍金额2.5%佣金);

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另作补充规定,所有补充规定由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执行。

部门制度定稿篇3

配电房管理制度

一、配电房由专人管理,保证供电正常,配电房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按时参加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活动。

二、严格操作规程和完全生产规则,杜绝违章操作和不安全行为。

三、对设备和安全设施要勤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精心维护和保养好设备,确保安全供电。

四、做好防水、防鼠、防盗工作,注意随手关闭好门窗,经常查看防护网、密封条防护情况,谨防小动物窜入配电间而发生意外。

五、严格禁火制度。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进配电间;严禁烧电炉等;配电间内严禁吸烟。工作人员须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未经培训,不得随便开关操作室内设施、设备。

七、管理员应经常检查设施、设备动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每半年组织大检查,保证供电系统有良好的性能。

八、没有经过领导批准,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配电房。

九、抄表员来抄表,管理员应做好配合、复核工作,确保交费及时、准确。

十、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十一、每天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十二、因故需停部分负荷要提前一天通知使用部门,突发性停电事故要应打电话向使用部门做出解释。

十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巡回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部门制度定稿篇4

1、严格成本费用控制,确保费用目标的实现。对客房各项物资的消耗、洗涤费用、水电支出等,按照入住率制定出科学的消耗百分点,对超出规定损耗率部分,由部门责任人或当事人承担,对节约部门予以奖励。

2、加强采购环节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主要是:建立原材料计划和审批流程,严格周期询价和报价制度,保证采购物品质优价低。

3、加强能源控制,降低能耗。通过培训提高员工节能意识,管理人员要加强巡视力度,对水、电的使用要尽量控制浪费,对空调根据季节和每日温度变化,灵活掌握开关时间,以节约电费开支。

4、完善成本费用预算、分解、考评机制,落实成本责任,建立全面责任考核制度。宾馆对各部门进行责任考核,同时将集团公司下达各项指标分解到各部门,在考核的基础上与经济利益挂钩。

5、控制应收款项的占用,减少坏账损失。财务部门对形成的应收账款,应督促经办人与往来单位和个人对账,要进行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保证应收账款金额准确无误,并及时作好催收工作。

6、强化资金预算管理,严格控制资金流出,反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主要做到:安排编制好各项资金预算,严格履行付款审批手续,避免发生预算外支出。

部门制度定稿篇5

目的:为使本部门工作管理到位,秩序井然,提高工作效率,此制定本规章制度。

工作制度:

1、部门人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部门工作。

2新干事要积极主动的向办公室的老师,学长学姐请教不懂的问题。提高积极性,主动性。完善自己以便更好地服务于文秘部,办公室。

3注意礼貌礼节,要主动向老师,办公室其他领导问好。进门要轻声敲门。接打电话注意基本礼仪,态度平和,注意记录,做好及时的传达。

4对于到来咨询的老师及同学,要耐心积极的解决问题,面带微笑,不懈怠。各类文件要做好归类整理。

5打印复印文件要细心,注意打印机的使用安全,同时尽量做到纸张的节约。积极主动地承担因为自己的失误造成的损失。

6办公室是一体的,文秘部是其中的一份子。干事要注意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保持,主动打扫。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7对于老师及部长,副部提出的意见,要虚心接受。同时做好反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抱怨,不焦躁。平和对待批评及表扬。

8本部门干事在值班期间不能利用办公室电脑办私人的事。严禁看电影,聊天,玩游戏,浏览无关工作的网页,视频。

9、值班要按时签到,不提前下班。因事不能值班的,要提前请假或找好代班同事。请不要无故迟到,逃班。

10、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该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成工作任务。

惩罚制度:

1、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做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2、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

3、经常无故推脱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奖励制度:

1、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2、每学期进行评优,优秀者在会议中表扬。

3、在各类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进行表扬。

4、对工作负责的成员在评优活动中优先考虑。

会议制度:

1、在每一次部门会议或团体会议中,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2、开会前请大家准备好记录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3、开会期间大家在平时值班中遇到什么不懂的希望大家在会议上积极、大胆提出,并及时与各位部长、副部长或是懂的干事积极交流。

,需修改补充时,另行通知更改。

部门制度定稿篇6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树立公司的形象,提高市场部的工作效率,加强市场部的管理,严肃纪律,配合公司”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管理秩序,特制订本制度。所有的市场部员工及相关人员均应以本制度为依据开展工作。

一、基本原则

1、遵守和维护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关心,关注公司的发展,对客户的态度和蔼可亲,不卑不亢。

3、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技能。

4、维护公司利益,建立公司良好公司信誉,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5、与同事之间态度友好,坦诚相待,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二、管理制度

(一)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1、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或者资源从事兼职工作。

2、兼职于公司业务关联单位或者竞争对手。

3、所兼职的工作单位对本公司构成商业竞争。

4、所兼职工作影响本职工作或者有损公司形象。

(二)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1、参与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的管理的。

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者商业竞争对手的。

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亲属或者朋友的名义从事以上三种投资行为的。

(三)行为规范

1、市场部是公司对外的窗口,代表公司的形象,对内协作的主要部门。工作期间,衣着,发型。简单得体,简洁明亮。不留怪异发型,不浓装艳抹。

2、工作期间,不得从事与本公司无关的活动。

3、与客户和公司其他部门沟通时,语言文明、用语得体。,不得情绪化。不得因私事拨打长途,不得拨打信息台等无聊电话。如确实需要,应以重要事项陈述为主。

4、凡接触客户,在任何情况都需做到耐心,热心地服务态度,尽可能地详细登记与记录。

5、未征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计算机,不得随意翻看他人的办公资料物品。务必妥善保存保管好涉及公司的秘密资料与管控文件。

6、根据公司需要,积极配合同事开展工作。不得推委,拖延。拒绝;对他人或者同事咨询不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客气地就自己所知告知咨询对象,不得置之不理,甚至粗暴无礼的对待。

7、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应积极认真努力的完成。对领导的安排持有不同的意见时,可以提出,但是在未做决定改变时,必须严格遵照指令任务完成。

8、在工作时,遇到特殊情况或者克服不了的困难,应及时地向领导汇报反映。

9、市场部人员牢固树立公司、部门与个人之间利益相一致的观念。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作保证,向市场要效益,充分挖掘,发挥个人能力,群策群力,在公司领导下开展工作。

10、市场部人员必须对公司负责,对客户负责,严守公司机密,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11、施行合同领用登记手续,采用合同编号,市场部人员应严格遵守合同法,严肃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经公司许可,市场部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誉开展与公司无关的业务,否则将追究其经济及法律责任。

12、市场部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将该年业务进展情况及合理化建议上报公司,并交市场部主管人员存档。

13、业务人员出差应每日应1-2次与公司保持联系,汇报业务进程。

14、每次业务签订之前必须先向公司汇报业务进程及具体情况,以便保证产品交期。

15、业务人员如要调走,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公司写辞职报告,将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帐务清算并将本人业务工作进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场部主管人员签字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为离职处理,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的权利。

16、市场部相关人员,不得以私利,越权,越级等行为向公司其他部门下达指令,必须遵照公司的规章制度程序进行工作。

(四)市场部工作内容

1、根据公司的中长期规划及生产能力状况,积极收集市场的信息与动向,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由市场部提出年度市场的发展方案,报请公司审查决策。经过公司讨论通过的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市场部年度发展目标的依据,制定市场部具体的发展计划与具体的实施策略。

2、根据市场的变化,根据公司生产能力状况作好市场预测,市场的发展方向,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生产能力的客户群,并不时整合客户资源。了解同行业发展的市场方向与营销措施与动态,研究,寻求,调整开拓市场的新途径。

3、加强对现有客户了解与沟通,开发有价值的产品与挖掘有潜力的现有客户,了解不同的客户与客户群对产品质量的反映与技术要求,并及时地反应给生产,以提高公司产品的质量,制定满足客户的要求的可行性。

4、积极收集市场与竞争对手的信息与动向,并及时地向上级领导反映。

5、积极做好客户的定单交期,服务与要求,提高公司的声誉,建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6、努力开发新客户,挖掘老客户的潜力,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7、积极协调配合客户与公司生产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定单,如遇到异常现象,应及时提前与客户,生产进行沟通。

8、按照不同客户的回款时间,做好回款计划,并进行跟踪,准确及时地回款。

9、定单的统计,分类,交期的回复,注意区分轻,重,缓,急,处理好主次关系。尤其对初次合作的客户的定单或者老客户的试产单,应在生产单上有所说明。以便生产部生产和后期合作的跟踪。

10、建立并保存好客户档案,并以文件的形式进行存档。对于初次合作的客户,要进行定单,回款,风险等综合评估,并以对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存档。

11、对新老客户开模样品,由经理签字,按照:报价-价格确认回签-出图确认-样品确认-存档程序操作。

12、积极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者异常,申报经理进行处理。

13、市场部的所有单据,发票发放等,严格保存备案。

14、以上规章制度,适用与公司市场部业务员,跟单员等所有工作人员。

部门制度定稿篇7

配电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配电系统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第三条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2.1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四条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2.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2.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2.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2.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第五条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第六条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第七条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上级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报告。

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从二O____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部门制度定稿篇8

销售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销售部员工必须遵守的原则,是规范员工言行的依据,是评价员工言行的标准。全体销售人员应从自我做起,从本岗位做起,自觉遵守各项制度。

员工如对本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可向销售部负责人咨询,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固瑞格公司销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销售部组织架构

销售总监

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大区经理

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区域经理

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销售主管

三销售部人员素质要求

1、品德好

2、很强的语言驾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强的组织计划管理能力协调能力

四销售部岗位职能

销售总监销售总监岗位职责

1、坚决服从执行销售总经理工作安排。

2、参与制定企业的销售战略、具体销售计划和进行销售预测。

3、组织与管理销售团队,完成企业产品销售目标。

4、控制销售预算、销售费用、销售范围与销售目标的平衡发展。5、招募、培训、激励、考核下属员工,以及协助下属员工完成下达的任务指标。6、收集各种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给上级与其他有关部门。

7、参与制定和改进销售政策、规范、制度,使其不断适应市场的发展。8、发展与协同企业和合作伙伴关系,如与经销商的关系、与代理商的关系。9、协助上级做好市场危机公关处理。10、协助制定企业产品和企业品牌推广方案,并监督执行。

11、妥当处理客户投诉事件,以及接待客户的来访。销售总监岗位职能

1、制订销售策略:根据公司市场战略与市场销售目标,结合所掌握的市场信息进行市场预测,制订市场拓展目标、销售策略与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并指导销售代表,完成销售、回款与市场目标。

2、销售体系管理:根据公司销售策略,建立维护公司的销售网络与渠道管理体系,通过系列市场推广活动,营造市场环境,提升公司与产品品牌,支撑公司产品销售的增长;

3、销售业务管理:根据客户需求与公司营运流程,接收并管理客户订单,跟踪生产、计划、库存、发货执行、客户资信与回款等情况,完成销售服务。

4、客户关系管理:通过客户拜访、客户培训和推动客户意见、建议与投诉的处理等服务活动提高客户满意度,建立、巩固均衡的客户关系平台,逐渐渗透终端客户,掌握最终消费群体。

5、市场信息分析:通过一线销售代表收集市场信息,如:客户、产品、竞争对手等,并进行统计与分析,及时向公司市场、研发等部门反馈,推动快速响应。

6、费用管理:根据公司费用政策,指导下属了解销售重点,评估客户资源需求,制订预算使用计划,确定费用开销方式,合理协调、分配公司资源,并审核费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产出比。

7、部门内部管理:根据公司经营方针和部门业务需要,合理设置部门组织结构和岗位,优化业务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开发和培养员工能力,对员工绩效进行管理,提升部门工作效率,提高员工满意度。

大区经理岗位职责: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拟订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3、根据中期及年度销售计划开拓完善经销网络;

4、根据网络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配备;

5、汇总市场信息,提报产品改善或产品开发建议;6、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

7、把握重点客户,控制70%以上的产品销售动态;8、关注所辖销售人员及经销商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9、参与所属区域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

10、组织建立、健全客户档案;11、指导、巡视、监督、检查所属市场的各项工作;

12、向直接下级授权,并布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并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议。

14、定期听取直接下级述职,并对其作出工作评定;

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直接下级的工作岗位,报批后实行并转人力资源部备案;

16、负责本区域市场销售人员任用的提名;

17、负责制定销售区域的工作程序,报批后实行;

18、负责区域销售部门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训、执行、检查;

19、填写直接下级过失单和奖励单,根据权限按照程序执行;

20、及时对下级工作中的争议作出裁决;

21、每周定期组织例会,并参加公司有关销售业务会议。

22、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领导责任:

1、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目标的完成负责;

2、对所属区域销售网络建设的合理性、健康性负责;

3、对所属区域确保经销商的信誉负责;

4、对所属区域确保货款及时回笼负责;

5、对区域销售指标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负责;

6、对所属区域销售给公司造成的影响负责;

7、对所属下级的纪律行为、工作秩序、整体精神面貌负责;

8、对所属区域销售预算开支的合理支配负责;

9、对所属区域销售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负责;

10、对区域销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负责。

主要权限:

1、有对销售部所属员工及各项业务工作的管理权;

2、有向营销总监报告的权力;

3、对筛选客户有建议权;

4、对重大促销活动有现场指挥权;

5、有权对直接下级岗位调配的建议权和任用的提名权;

6、对所属下级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

7、对所属下级的工作争议有裁决权;

8、对直接下级有奖惩的建议权;

9、对所属下级的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和业绩有考核权;

10、一定范围内的经销商授信额度权;

11、有退货处理权;

12、一定范围内的销售折让权。区域经理

1、负责产品的市场渠道开拓与销售工作,执行并完成公司产品年度销售计划。

2、根据公司市场营销战略,提升销售价值,控制成本,扩大产品在所负责区域的销售,积极完成销售量指标,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3、与客户保持良好沟通,实时把握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主动、热情、满意、周到的服务

4、根据公司产品、价格及市场策略,独立处置询盘、报价、合同条款的协商及合同签订等事宜。

5、动态把握市场价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涂料市场分析及预测报告。

6、协助经销商维护和开发及完善专卖店系统。

7、收集一线营销信息和客户意见,对公司营销策略、售后服务、等提出参考意见。

8、按时完成公司销售部相关销售报表并及时上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核。

五服装规范

着装规定:

1、工作期间,公司要求员工穿统一工作服,女性身着统一职业装;男性穿西装打领带,夏季要求身着白衬衣深色西裤(领带)。

2、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仪容要求:

1、工作期间,员工应注意自己仪容。女性要求淡妆,并梳齐头发,男性头发不能盖耳,至少每月理发一次,勤洗头、头发应梳理整齐,不凌乱,不留胡须。

2、所有员工应每天打扫卫生后将鞋面擦干净,上班期间应保持鞋面无污物、灰尘。

3、员工应随时注意个人形象,谈吐时讲究礼仪,谦虚宽容,时刻保持微笑。

4、所有员工工作期间衣着必须保持整洁,无污物,衣服应熨烫整齐。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销售人员自己打卡签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时间标准:以标准时间为准。要求每位销售人员均核对自己的时间。

4、公司晨会如无特殊情况,销售部员工必须全体参加,必须着装整齐,仪容仪表于会前整理好,不规范者不得参加晨会。5、调休、请假需提前一天经同意,并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备考勤。

6、请假1天以内由上级主管负责人签字批准,2天以内由销售总监签字批准。3天以上需总经理签字批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批准)。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否则按照旷工处理。月底核算,扣发请假日工资。

7、休假按公司制度调整年休,具体参照<公司规章制度>

8、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销售部上班时间做如下规定:

上午:8:00——-12:00

中餐12:00——-13:30

下午:13:30——-17:30

附注:可根据销售状况、季节等进行调整。

七销售报表规定

1、销售人员每天工作内容及行程以邮件方式在第二个工作日之前汇报。

2、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周六下班之前汇报销售工作周报表。

3、销售人员以邮件方式用电子表格每月28号前汇报销售工作月报表。

附:<销售工作周报表><销售工作月报表>

八薪金分配制度

1、新招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培训时间一并纳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期内业务人员基本工资根据部门的薪资标准而定;试用期结束执行转正工资标准。

2、工资标准:分为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工资。试用期1—3月:基本工资:底薪;转正后:基本工资+住宿补贴+餐补+交通补贴+通迅补贴+全勤+奖金。

3、薪金发放时间:每月10号前发放上上月全部工资及各项补贴费用及奖金。

4、业务费用管理

在公司销售人员中餐补贴以3、5元/人/餐为标准,额外费用公司实行全额补助。

业务人员市区交通按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出租车费不报销,特殊情况由营销总监签字报销。

差旅费用:销售人员外出补助80元/天。并按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执行。

业务招待费:需请示销售总监,由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

个人办公电脑公司实行暂扣,以500元/月扣足费用。销售人员工作满一年公司即作为福利一次性发放。

九合同管理制度

1、经办的销售人员填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

2、合同内容填写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补充协议等。

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价格体系,规定的条款;如,出现变更、修改或补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评审。

填写不得有空白栏,无内容填写应用“/”划去,否则造成后果自行承担。

加盖印章应该在相关重点条款及签字以及合同文本的夹缝处。

3、合同签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区域经理填写后需大区经理审核签字,审核每一条款,各项数据是否正确,在交销售总监审批。

原则上合同一式两份,客户、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的一份由销售内勤存档管理。

部门制度定稿篇9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如有违反,必追究相应责任。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技术精、作风硬、业务强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岗位职责说明

一、技术部职责说明

1、负责公司自身运营网站的内容采编更新,要保证公司网站内容的实时性。每天上班的第一要务就是及时的更新网站的所有信息。

2、负责客户网站的制作建设,以及相关内容相关。

3、负责解决客户服务部转交的客户相关咨询并会同客户服务部一起做好客户服务。

4、负责开发公司分配下来的开发任务,以及对现有公司网站系统的更新改进。

5、负责公司服务器安全等其它事宜。妥善做好____。

6、负责办理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宜和工作。

二、市场营销部与行政部岗位责任制

1、全面了解掌握公司各有关业务情况,熟悉公司各方面事宜。

2、负责对客户的回访,解决客户的疑难问题做好后续服务,并且建立起客户的相关档案。

3、负责来公司客户的接待、介绍、解答,使各种客户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

4、负责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从员工的招聘、考核、试用、签合同及解聘等工作。

5、负责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各种文件的撰拟。

6、负责公司员工的思想工作,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7、负责公司内部各职能机构和员工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8、因工作需要,有权要求其他各部门进行配合,各部门必须本着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尽力协助其工作。

9、每周进行一次工作的自我总结,每两周要整理一遍客户资源,巩固业务能力。每月必须进行向上级主管领导述职。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事宜。

三、财务部与经理室

1、全面负责公司所有事务。

2、负责制作公司各种财务报表、税务报表、营业报表等(暂由寿昌号公司的财务部代理)。

3、负责银行结算与发票管理工作(暂由寿昌号公司的财务部代理)。

5、负责公司每月员工工资制定和发放(暂由寿昌号公司的财务部代理)。

6、负责与客户接洽并进行相关款项的管理。

7、负责把好公司的财务关,保证公司的财务状况处于良性循环状态(暂由寿昌号公司的财务部代理)。

8、经理要做好一个连接点,既要对公司对总经理负责,又要和下面员工融洽相处,做一个好的带头人。

业务流程管理

总体策划不盲目制作

1、公司运营商业网站要综合美观和功能性全盘考虑,网站的整体风格和技术要求要技术部门集体讨论并结合公司领导的意见整合。

2、互联网宣传需要整体部署,落实到专人。

3、客户的网站制作单子要了解客户意见,包括经济支付能力,动态静态要求,平面设计体现的风格页面转换模式等。

4、清点客户资料,对图片质量、文字清楚程度,各国文字翻译与否,正确与否,公司合同要求制作页数要一一审核。

5、对使用工具,如电脑、扫描仪等或软件方面的要求要提前向办公室提出,办公室按排专人解决。

6、听取业务人员,或领导对客户要求的解释,及时直接同客户通过领导或业务人员间接了解,如遇不懂问题马上询问办公室,如没有满意答复,马上电话查问领导或业务人员或直接问客户。

7、要求公司人员自行记录每次和客户交流的相关信息,包括通话起止时间、客户意见、是否需要再次联络等,承诺客户的,如答应客户在某个时间段再次联络,一定要做到,以免给客户以不可信赖的感觉,这样有损公司信誉和形象。

注重细节,把握全局

1、公司网站内容一定要遵守国家对互联网方面的法律条规,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的内容,相关技术人员一定要把好关,特别是公司论坛的管理。

2、图片或者其它东西要放在相关指定目录,便于修改,查找方便。

3、利用服务器空间要注意有序性,注意保持服务器的安全性能。

4、客户或领导要求更改时按以下顺序:

(1)领导要求马上改的,一切暂停以修改上传首要任务。

(2)客户要求马上改的,马上汇报办公室或电话汇报领导确定后再安排修改进程。

(3)上传文件不允许影响办公室人员工作,如无密码,可由办公室人员修改密码保存后即可。

日常管理细则

作息时间制度

夏季(五一后到国庆前)上午8:05准时上班,中午12:00到14:30休息,下午18.:00下班。

冬季(国庆后到五一前)上午8:30准时上班,中午12:00到14:00休息,下午18.:00下班。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企业、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严格请、休假制度,员工因任何事情请假都必须报经总经理批准。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并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3、每次迟到扣罚人民币5元(从工资扣除),一个月累计迟到五次以上者(含五次)予以额外20元的罚款。

4、员工的考勤情况,由经理室执行监督、检查。

电脑操作管理规定

1、电脑操作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2、严禁在上班时间用电脑玩游戏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或行政处分;屡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3、电脑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避免不当的操作、使用造成设备的损坏。如有损坏,当由当事人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4、严禁泄露公司资料,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公司内部文档。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电话使用管理

1、电话为办公配备、使用。私事打市内电话不得妨碍联系公务。。

2、禁止员工为私事挂发长途电话。违者除补交长途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市价交长途电话费。

3、联系业务时应尽量减少打长途电话,降低费用。

清洁卫生打扫制度

1、公司配备常规洁具,当每日进行清扫。实行公司人员轮流制.

2、对不服从安排清扫的,视其态度及清洁,给予教训或者处以5到20元的罚款。

部门制度定稿篇10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规范、完善集团合同管理工作和审批流程,防范集团合同风险,有效控制并维护整个集团的合法权益,集团法律事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民商事合同、协议的经济活动(劳动合同除外)。

集团及所属公司之间签订、履行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合同时应当做到:遵守法律,诚实守信,维护集团利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四条集团合同管理由集团及各公司法律事务部、合同主办部门、其它部门分别行使职权,各部门之间行使职权应遵循职责明确、相互配合、严禁推诿等原则。

第五条集团法律事务部为集团公司的合同法律审核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核集团的对外合同以及集团董事局、总经理要求审核的其他合同。

(二)负责制定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据国家合同法律法规的修改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三)负责根据《合同法》解释本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四)负责制定、修改集团统一合同范本;

(五)负责审查、修改、备案下属公司的合同范本;

(六)负责监督、跟踪本制度规定的由集团审核的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各公司日常合同的履行抽查;

(七)负责监督、检查下属公司执行本制度的情况;

(八)负责对集团法律事务部审核的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的存档、备案工作;

(九)负责集团合同的诉讼、仲裁工作;

(十)指导各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

(十一)其他由集团负责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公司法律事务部为本公司的合同法律审核部门,职责如下:

(一)负责审核本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

(二)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工作;

(三)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本公司合同示范文本;

(四)协助或者参与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五)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

(六)协助办理合同公证和抵(质)押物登记;

(七)负责合同的登记和保管,对应由法律事务部保存的合同做好存档工作,对其他已审核的合同的复印件进行存档;

(八)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

(九)负责合同纠纷的仲裁和诉讼;

(十)其他相关合同管理工作。

各公司应当设立法律事务部门,并设置合同管理岗位。各公司如果确有困难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可以外聘律师完成合同审核管理工作。

第七条集团及各公司职能部门及业务部门为合同主办部门,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起草本部门合同;

(二)负责调查合同的对方当事人资信;

(三)负责进行合同的谈判;

(四)负责办理合同签订的内部审批手续和外部的登记、鉴证等工作;

(五)负责监督、跟踪合同的履行;

(六)负责协调合同纠纷;

(七)负责保管、存档合同;

(八)其他相关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合同主办部门为最终签约部门,其它部门应当在本部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对合同进行审核,并协助、配合、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三章合同的审批流程

第九条集团及各公司内部审批流程:

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然后依次经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确认同意后报总裁或总经理签字盖章。

第十条法律事务部门已经提供合同范本,主办部门仅需在合同中填写金额、数量等基本情况的,可以不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具体事宜由各法律事务部门规定。

第四章合同的签订

第十一条合同签订前,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必要时,报由公司法律事务部指派法务人员或者聘请律师协助进行。调查内容包括:

(一)对方当事人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主体资格;

(二)合同标的涉及国家特许经营的,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许可或者资质证书;

(三)非对方当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合同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代理签署合同的合法授权;

(四)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

(五)对方当事人的履约信用是否良好,现时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者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六)涉及保证担保的,保证人是否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保证人资格,是否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七)涉及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可以抵押的财产,是否真实存在;

(八)涉及质押担保的,质物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可以质押的动产或者权利,是否真实存在;

(九)其他必要的和相关的资信信息及资料。

第十二条资信调查报告及调查过程中获取的下列资料,作为合同档案资料进行保管:

(一)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主体资格证件的复印件;

(三)对方当事人的涉及国家特许经营的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四)对方当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合同签订授权书;

(五)经法定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的验资报告、资金证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资料;

(六)对方当事人、保证人现时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者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证明材料;

(七)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存放资料;

(八)其他相关资料。

上述所列各种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当由调查人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予以注明并签名;无法或者不便核对原件的,应当在资信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公司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贯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十四条合同谈判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必要时,可以请求法律事务部指派法务人员参与合同谈判。合同谈判涉及其他部门的,其他部门应当予以积极配合和协助。

前款所称合同谈判,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的数量和质量、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合同的条款内容等进行协商。

合同谈判时应当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权。取得合同文本起草权的,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准备合同草案。

第十五条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以传真、公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签订合同的,应当随即以正式的书面合同予以确认。

公司有统一格式文本的,应使用格式文本;如无统一格式文本又需多次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合同主办部门负责起草,经法律事务部审定后,公布使用。

第十六条合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文本用语应当准确、严谨、简练、规范。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部首部分:当事人的一般状况

载明当事人各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公司,不得以部门名义签订合同。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公章应当与对方当事人的有效证件等资信材料载明的情况保持一致。

(二)正文部分:

1、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生产厂家、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2、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3、质量条款

合同应包括质量标准和质量异议期。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4、价款或报酬条款及可能发生费用的分担条款

①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金额及货币币种,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②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③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及履行过程中各方义务及风险责任的划分

①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②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③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6、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当事人要求提供担保的,应根据公司规定的程序报批且经有权确认人员签字确认。

我方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的,业务部门应当审查对方提供标的物的的真实情况和保证人的资信情况。

7、合同的解释条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他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8、根据法律或者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其他条款;

9、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其他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0、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对新客户、情况不了解或曾有轻微违约行为的客户,在签约时应设置担保。可采用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等形式。

有法定违约金的,应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作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方式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

选择诉讼方式的,签约时应优先选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合同生效的条件

签订合同的批准和授权。

(三)结尾部分

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或业务部门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七条合同中涉及的时间,应当使用年月日形式,其中年份不得缩写,也不得省略。

第十八条示范合同中未选择的项目或者未约定的空白栏,应当填写“无”字样。

第十九条除紧急或者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打印或者印刷制成。

第二十条非示范文本的合同草案提供对方当事人之前或者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由合同主办部门送公司法律事务部进行文本预审。

第二十一条合同谈判达成一致签署合同之前,合同经办人应当按照内部审批流程将合同依次报送合同审核部门进行业务、财务、法律审核,最后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签订合同。

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合同审核时,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合同主办部门提供与合同签订有关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业务审核由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或者业务部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技术、业务的可行性和经济性;

(二)技术、业务的可靠性和操作性;

(三)技术、业务方面权利义务的全面性;

(四)技术、业务术语的准确性;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财务审核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资金、资产的合法合规性;

(二)价款或者酬金结算方式的可行性;

(三)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资信情况;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法律审核由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审核内容应当包括:

(一)合同主体、内容、形式、签订程序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签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同条款内容的齐备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用语的准确性和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达是否确切无误。

(四)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合同主办部门向合同审核部门送审合同草案时,应当给合同审核部门预留充分的审核时间。

合同审核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应当及时审核,不得拖延。

合同审核、审查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重要疑难的合同在两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一次提出全部问题要求主办部门修改。特殊情况下,经法律事务部部长和主办部门领导确认,合同审核应当在半日内完成。

第二十六条合同审核部门审核合同草案后,应当出具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应当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该类用语,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

审核意见必须有审核人员和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签名。

第二十七条法律审核后,应当将审核意见连同合同草案退还合同主办部门,由合同主办部门按照公司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送有关公司领导审批。

集团及所属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必须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签订,未经法律事务部门审核而签订合同将根据集团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同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合同签订实行法定代表人签署和授权委托签订相结合的制度。合同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裁(或总经理)签署。

第二十九条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公司授权可以对外签订合同。授权签署合同的,公司应当出具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应当签字确认。

第三十条取得由公司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后,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授权签署合同的,代理人应当在“代理人”一栏签署自己的姓名。

合同签署后,由合同主办部门报送公司公章管理部门,填写《公章使用情况表》后,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公司印章。

未经公司授权,不得以公司职能管理部门或者业务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亦不得在合同上加盖部门印章。

合同文本超过一页的,应当对整份合同加盖骑缝章。对于合同文本中的修改、删除之处,合同主办部门确定后,应盖章确认。

第三十一条对方当事人对合同的签署,由合同主办部门按照本节规定予以要求,并确保:

(一)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签署人具有签署合同的合法权利或者有效授权;

(二)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签署人的签名真实;

(三)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在合同上加盖其合同专用章或者单位公章;

(四)合同文本修改、删除后原则上应当重新制作,特殊原因在原合同文本上修改、删除的,必须由对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确认。

第三十二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履行的必要性,应当办理鉴证、公证或批准登记等手续的,法律事务部依法应及时配合办理;

第五章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合同签订完毕以后,合同主管部门应当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准备并完成履行合同工作。

第三十四条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生效后,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应全面、及时履行合同。

合同主办部门应实施履约跟踪统计,如有履行不及时或其他问题时,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履行。

合同主办部门应根据规定向财务部门及各审核部门提供合同正本或副本。

第三十五条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人员发现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应当立即通报合同主办部门。

对方当事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时,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在法定或者合同约定期限内以法定或者合同约定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书面催促履行或者提出索赔。

前款所称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包括不能履行,不全面、不适当履行,以及不履行合同。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送交对方当事人之前,应当经合同管理部门法律审核。

第三十六条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直接送达对方当事人的,应当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签名并注明签收时间;对方当事人为单位的,应要求对方当事人加盖其单位印章或者接收部门印章。

对方当事人拒绝签收直接送达的前款函件的,应当使用特快专递形式立即邮寄送达对方当事人,并应当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函件内容。

邮寄送达后,应当及时查询对方当事人的签收,并应当收存由邮递部门盖章确认的查询回单。

第三十七条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复印件、对方当事人的签收单、特快专递详情单和查询回单应当作为合同档案资料予以保存。

第三十八条公司任何部门或者人员收到对方当事人提出的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赔函件的,应当立即送交合同主办部门,由合同主办部门商同公司法律事务部处理。

第五章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合同发生争议时,经办人应依照下列程序,提请处理合同纠纷:

(一)合同经办人应当做出纠纷处理意见并附相关材料,及时报告给经办部门负责人。经办部门依据情况及时安排人员与对方协商。

(二)经协商能够达成一致的,应当按照合同签订程序签订和解协议。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时,经办部门与公司法律事务部协商,确定解决方案后,报公司领导决定提起诉讼。

(三)对方提起诉讼或我方决定提起诉讼时,合同主办部门应将合同有关材料送交法律事务部门,其它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律事务部工作。各公司法律事务部应将其诉讼进展情况报集团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四十条对于属于集团法律事务部处理的合同纠纷,集团法律事务部依据情况,及时提出意见,由集团总裁对该纠纷及负责处理纠纷的单位、人员的处理意见等作出批示意见。

第四十一条凡由法律事务部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单位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出库、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

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在合同纠纷发生之日起(一般为合同到期日)6个月内将有关材料移交法律事务部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移交的,合同主办部门应当提交书面材料,本部门主管领导和法律事务部同意可以不移交,但应每三个月向法律事务部门汇报一次情况。

第四十三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有关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各单位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跟踪或履行。

第四十四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报。经协商无效者,由法律事务部或者公司外聘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四十五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

第六章合同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各公司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是指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履行和争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书面、电子资料等与合同有关的所有材料。具体范围包括:

(一)合同正本及附件原件;

(二)资信调查材料;

(三)合同审核和审批材料;

(四)合同谈判、签订、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包括信函(含信封)、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五)合同谈判、变更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意向协议、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六)争议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和解协议书、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决定书、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等;。

(七)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材料;

(八)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

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合同档案,依照合同编号,确定合同档案资料齐全,向法律事务部提交一份材料清单,经法律事务部确认后,根据各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立卷并予以保管。

第四十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合同主办部门移交的合同原件建立档案备案。合同主办部门或经办部门可以在其职能管理或者业务范围内保存合同档案材料的复印件。

第四十八条合同文本及有关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合同终止后至少三年,重大合同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随工程项目资料归档保管。

第四十九条档案的使用,按集团及各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其它规定

第五十条本制度由集团法律事务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大学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合同管理行为,维护学校各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社会目的而订立的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

第三条学校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应根据本办法制定适合自身的合同管理办法,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备案。

学校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对外签订合同,独立承担合同责任,但须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未经授权不得以自身名义独立对外订立合同。

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实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签订合同的法定签约人。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签约的,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在签订各类合同前需申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学校合同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工合作,加强监督”的原则进行,即合同的申报、审核、签署、备案、履行等各个环节均应按程序办理,严格制度,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合同管理委员会为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其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法律事务室人员及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律师组成。

第七条学校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业务归口职责范围负责合同管理:

(一)保卫处:负责安全、消防设施建设及改造等合同的管理;

(二)科研处:负责科研、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等合同的管理;

(三)研究生部:负责研究生层次的非学历教育办班(例如在职研究生课程班,MBA、MPA进修班等)合同的管理,合同应在研究生部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四)人事处:负责人事、劳动合同的管理;

(五)财务处:负责借贷及对外投资等合同的管理;

(六)国际合作交流处:负责学校、院系与国(境)外大学或机构交流与合作等合同的管理,涉及学分互认的合同应在国际合作交流处审核后报教务处(本科生)或研究生部(研究生)备案;

(七)对外联络合作处:负责学校校友捐赠合同的管理;

(八)资产管理处:负责校内各类大宗物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学校专用设施采购,学生公寓家具、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采购,校内房屋、场地等财产租赁合同的管理;

(九)基建处:负责校园基本建设和大项、专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合同的管理;

(十)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园绿化美化,校园维修工程及材料、燃料等消耗材料采购合同的管理;

(十一)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校园信息化建设、技术服务、软件购置等合同的管理;

(十二)图书馆:负责书刊采购、图书馆数据库建设等合同的管理;

(十三)其他部门根据业务归口职责范围负责合同管理;

(十四)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应制定本部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八条校部机关各部门、各院系、各教辅单位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作为合同承办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签订合同前,审查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和资信情况;

(二)组织合同项目谈判;

(三)起草合同文本;

(四)负责合同文本审核会签的流转;

(五)履行合同备案程序;

(六)指定合同承办人员;

(七)监督、组织合同履行;

(八)负责本部门合同统计;

(九)保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文件。

第九条财务处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查项目的经费预算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审查合同中资金拨付和使用事项是否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三)协助合同承办部门监督合同执行情况;

(四)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正本;

(五)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收支事项。

第十条审计处负责监督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的执行程序和履行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合同约定。

第十一条法律事务室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审查合同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修改意见;

(二)保管和使用合同专用章,并建立使用记录;

(三)建立合同登记制度,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合同复印件;

(四)保管合同承办部门送交的不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正本;

(五)制订或协助各部门制订、发布合同示范文本;

(六)处理学校涉及的合同纠纷,参与或委托法律顾问参与仲裁活动和诉讼活动;

(七)对学校各合同承办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八)处理合同管理的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第十二条学校及其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除即时结清外一律采取书面形式。学校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原则上应采用示范文本。不能采用示范文本或根据情况需要对示范文本条款予以调整后使用的,应按本章其他条款的要求进行合同谈判。合同承办部门如采用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应按合同审核程序获得批准。

第十三条合同承办部门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标的(以下称“项目”)具体情况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名称、范围、内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项目期限、进度安排或工作计划;

(四)项目质量要求(服务标准)、检验与验收方法;

(五)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六)项目变更方式;

(七)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八)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四条合同承办部门应掌握项目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履行进度、合同相对方资产情况及履行能力),并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相对方应定期将项目履行情况报送学校,并根据学校提出的需求,及时提供必要信息。

第十五条项目检验与验收方法。合同承办部门应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做好验收工作。合同中约定的验收条款应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并应约定验收不合格时我方的救济权利。对于货物采购项目,可将货物的验收分为表面验收和质量验收;对于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可将服务成果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效果验收;对于技术开发类项目,可将工作成果的验收分为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等。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合同承办部门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相对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对属于合同涉及到的我方的保密信息、事项不能向任意第三方披露、泄漏,必要时双方可以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七条履约保证金。合同如约定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以能够控制合同风险为限;合同应约定:如果合同如约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十八条付款方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原则上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审核程序获得批准可以采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九条合同必须明确项目完成期限,对时间总量的约定应用工作日来核算,对时间段的约定应明确截止日期。

第二十条合同应约定:合同到期、合同相对方失去其承担项目的能力或者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相关条款时,我方有权启动合同相对方退出、再选择等变更程序以及单方解除合同程序,合同相对方有义务在约定的交接期限内提交相关项目资料,并配合合同承办部门另行选择合同相对方,并与新的合同相对方进行工作交接。

第二十一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原则上以约定我方住所地仲裁机构或法院(仲裁或诉讼只能选择其一,如选择仲裁,选定的仲裁机构应明确,如北京仲裁委员会)为宜。

第四章合同审核及签署相关流程

第一节申报

第二十二条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包括10万元)时,合同承办人员须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该审核表需经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三条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上时,合同承办人员应认真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审查合同相对方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合同承办人员完成上述审查事项后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并随同以下资料:对方签约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律、法规规定对方签约单位所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特许经营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方签约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经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一并报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节审核

第二十四条合同需经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的,合同承办人员应先将合同草案及相关材料报送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由相关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代表人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五条合同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的,合同承办部门应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分管校领导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后,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

第二十六条合同承办部门报送法律事务室审核时,应至少预留3个工作日的审核期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审核时间时,由法律事务室提出,与合同承办部门进行协商。

第二十七条对送审的合同,法律事务室应认真审核,必要时可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及学校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及合同修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或通知合同承办人员补报材料,最后做出可行、不可行或需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审核意见。

法律事务室审核的主要内容为:

(一)是否采用合同范本;

(二)项目是否属于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范围;

(三)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四)是否有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利益或者其他可能引发法律纠纷的条款;

(五)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合理,是否对学校造成较大风险。

第二十八条合同中如涉及重大事项、不确定或有争议的事项,法律事务室应向分管校领导提示,提请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

第二十九条合同承办部门必须按照合同审核机构的审核意见与合同相对方协商修改合同,如相对方不同意修改或未按照要求修改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将协商结果告知合同审核机构,由其审核是否接受修改内容。

第三十条合同承办部门必要时可就合同中涉及资金的事项征求财务处的意见,财务处应根据自身职责对合同相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十一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需要办理批准、鉴证、公证等手续的,应先报学校法律事务室审核,再报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节签署

第三十二条合同经审核程序获得批准的,合同承办人员在正式订立合同前,应向法律事务室申请合同编号。

第三十三条合同承办人员申请合同编号后,须向法律事务室申请盖章,法律事务室按学校用印管理规定办理用印手续,签署合同。

第三十四条一般情况下,应在合同相对方先行签字、盖章后,我方再签字、盖章。合同承办人应核对相对方在合同上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是否与签约主体名称一致,审查应由对方提供的重要合同附件是否提供齐全等情况后,方可签字、盖章。

第三十五条凡以学校名义签订合同必须使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专用章,校内各单位行政公章一律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合同专用章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刻制和使用,也不得以其他图章代替。凡未加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专用章的合同,学校一律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和合同承办人员负责。

原各单位经批准刻制的合同专用章,自本规定颁布之日起三日内送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节备案

第三十六条合同审核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合同审核表”原件及经过审核的合同草案复印件留存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三十七条合同正式签署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如下方式备案: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合同正本送财务处留存,复印件送法律事务室留存;不涉及资金往来的合同,合同正本送法律事务室留存。合同承办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保留合同复印件。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八条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我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督促合同相对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对于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情况,合同双方负有通知(包括提示有关部门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期间履行合同义务或主张权利)、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三十九条合同承办人员应定期向所在部门领导汇报、请示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争议。

第四十条合同履约过程中,如合同承办人员发生变动,应向本部门指定的其他人员书面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方当事人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我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应采用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

第四十三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需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应由合同承办部门提出变更或解除的依据,送法律事务室审核,按审核程序经批准后,合同承办人员与对方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后,按主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的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协议,或由我方依据合同约定的单方解除程序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条双方一致同意变更、中止、解除上述合同的文书、电报、信函及其他附属文件、资料,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必须及时完整地送法律事务室备案。

第四十五条对于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应采用协商、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订立程序签订书面协议。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依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合同承办部门负责人及合同承办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追究行政或经济责任:

(一)学校所属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学校授权,擅自以部门或学校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者;

(二)签订合同不做调查,不了解对方资信,导致上当受骗,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学校声誉者;

(三)超出职责范围和履约能力,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尽到相应职责,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五)无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限,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者;

合同承办人员与对方恶意串通,损害学校合法利益,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学校法律事务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部门制度定稿篇11

一、为做好来客的接待和招待工作,保证正常的业务往来,严格管理招待费用,特制定如下招待费管理制度。

二、来局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或来局办事的工作人员确需在局就餐的,均应先请示局长,得到同意后到指定饭店就餐。特殊状况下(如局长外出)须事后向局长说明状况。

三、机关招待费的管理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办公室对有审批手续的招待费用要及时办理报账,无特殊状况,未经审批的招待费支出,均由个人负责。

四、干部职工外出执行任务,因工作关系确需对相关领导和办事人员进行招待的,应先请示局长,并严格掌握招待标准,杜绝大手大脚,铺张浪费问题的发生。

五、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局机关来客均实行对口招待,一般由分管局长和科室主要负责同志陪同。大型检查、工作会议以及厅、市局、县领导来局办事,由局统一安排接待和招待,招待标准、陪客人员由局主要领导酌定。

六、来客招待要严格掌握就餐标准。要本着“够吃不剩”的原则,既保证客人吃饱吃好,又不致造成浪费。未经允许严格禁止使用名酒、名烟待客,以及以招待名义购买名烟、名酒。

部门制度定稿篇12

1)老员工要带新员工熟悉环境、货品

2)在新员工遇不明事项时老员工要有耐心为新员工解答

3)新员工的适用时间内要遵从公司的制度及各项安排,不可推诿

1、所有员工必须以完成店里的目标任务为中心,同心协力,群策群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气氛,力争最高的营业额;必须遵守美容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发扬团队精神,整体观念,不分彼此,以达到顾客满意为目的,提高美容院的销售额。

3、员工应时刻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发扬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店里组织的一切活动。

4、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做好顾客档案记录工作,保存好所有的顾客资料,必须做好顾客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

5、顾客至上,努力让每一位顾客满意,严禁挑客、拒客,如发生此现象将对当事人进行停牌处理。

6、上班时间之前所有员工将自己的准备工作做好,工作时应全面招呼顾客,以示热忱的服务态度,接待顾客必须礼貌和亲切微笑,并多说“谢谢,欢迎光临”等词语,并上茶水,当顾客离开后应送之门外,并收拾茶杯以维持整洁,力求尽善美之工作精神。

7、工作时间在指定位置站好或坐好,不得在美容院内随意走动,不得串岗,亦不得在工作时间吃零食。

8、员工之间不得拉帮结派,不得散布有损美容院和同事的谣言,尊重上司,服从上司安排,不得对顾客谈论美容院内部事物。

9、美容院为员工提供的午餐、晚餐只能在规定的餐厅就餐,除规定的用餐外不得食用其它食物,严禁员工食用零食或在就餐时间以外进食;所有员工的水杯必须集中放置在休息室,不得在大厅内喝水,不得使用美容院一次性纸杯喝水,不得在店内吸烟、吃零食及其它饮料或食物。

10、工作过程中(即为顾客服务过程中)员工之间不许互相聊天、嚼口香糖、打闹、做鬼脸和探讨任何技术及时尚问题。

11、员工不允许在休息室或大厅内议论任何有关顾客的问题(隐私、价格、身体相貌)、对顾客指指点点,技术问题可在技术研讨会或晨会上研讨。

12、全体员工严禁私人处理所有工作当中发生的问题,严禁指责任何同事,任何问题由店长公正严明、认真、谨慎负责处理。

13、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前台、办公区域、休息室及美容院宿舍。

14、员工上班不允许有任何情绪化,应全心全意的投入工作,冰箱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15、美容师电话预约顾客必须到前台,由前台接待,任何员工不得给顾客留私人电话、名片。

16、员工进美容院后须将自己形象整洁后方可签到上岗,签到后不得再化妆、洗头、搞个人卫生,否则按迟到计算;违者罚款10元;全体员工禁止上班时间着牛仔裤和运动休闲时装,应服装整洁合身,时尚,每日更新。

17、所有员工不得在大厅及休息室睡觉,谈论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扣罚。

18、上岗后不准随意接打电话,若有事打电话须经店长同意并签字,要把手机交前台保管,有预约顾客,听候前台安排。不交手机者,违者扣罚。

19、员工上班时间不得随意脱岗,外出必须与主管请假,请假半天以上必须向美容院申请,美容院批准后方可离去,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扣罚薪金。

20、任何员工患传染性疾病、皮肤病必须自动离职。

21、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人发生冲突和争吵,违者开除。

22、所有员工在美容院内不允许向客人介绍非美容院所经营项目及产品,如发生此类问题引起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3、以上各项规章制度请各位员工严格遵守,违者将接受10—500元罚款、停牌、辞退等处罚。

24、以下制度请店长及前台严格监督执行,否则将受到10—200元的处罚。

部门制度定稿篇13

【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一、食品卫生预防处理领导机构:

组长:邓礼(校长)

副组长:何首清王吉科杜绍诗

成员:敬占伟、宋琦王兴凡各班班主任、杨永新、王金海王加海

二、预防措施: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学校食堂、小卖部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定期体检,无法定传染性疾病,持证上岗。

3、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坚持"两扫一拣",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学校公共场所、食堂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

5、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6、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7、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9、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食物,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

10、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仔细检查并充分加热。

11、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非食品、有毒物质存放在一起。

12、每年化验饮用水一次,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三、食物中毒处理预案: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确保我校教育秩序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教育办事处、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1小时内书面向教育局、疾控中心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办公室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政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10、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部门制度定稿篇14

一、木材经营加工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经营、加工木材的应当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并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年检;

二、凡是从事木材经营、加工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法经营、加工,严禁违法收购加工木材,严禁经营、加工国家和省级保护的树种;

三、木材加工厂加工所需的木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木材加工厂收购加工所需木材的,出售方必须提供林木采伐许可、供货合同及数、县内木材运输证等木材的合法来源凭证;

五、加工农民自用材的,必须持有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各加工厂用木材来源合法凭证建立管理台帐,按自己采伐、收购加工和加工农民自用材分类进行管理。同时持合法凭证到乡镇林业站登记并在林业站建立台帐,实行双台帐管理。乡镇林业站应加强对辖区内木材加工厂的管理;

七、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年检时必须提供管理台帐,无管理台帐或管理混乱的,县级林业主管理部门根据情况将吊销加工经营许可证,取缔木材加工厂;

八、各加工厂之间的木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各采伐点之间的采伐指标不得相互冲抵、借用;

九、各木材加工厂要运输木材的,向乡镇林业站申请。林业站根据所建台帐对所申请运输的木材进行检尺,并出具检尺单同时发放县内木材运输证。加工厂凭林业站检尺单和县内木材运输证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

十、县内运输木材必须到乡镇林业站办理县内运输证,出县运输必须到县林业局办理木材运输证。运输期限:县内运输证有效期为1天,出县运输从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龙江、哈尔滨、辽宁、内蒙古、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部门制度定稿篇15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营造安全良好的生产、工作、生活环境,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员工身心健康,保护公司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外协厂商、外来联系业务的各人员。

第二条安全生产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公司对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采取三级教育,即分为公司教育、部门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个层次进行。

第三条公司特殊岗位的员工必须要求持有国家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整个公司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对消防器材的配置和更换工作。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和安全事故调查小组,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兼任,成员由保安员和各部门指定兼任的义务消防员组成;安全事故调查小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各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员组成。

第六条公司将安全责任按区域落实到各部门,各部门再具体分解落实,直至具体的个人,形成安全管理责任区,非责任部门在责任区工作的人员必须服从责任部门的管理。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部门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的培训;

2.负责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本规定及其它有关消防等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3.明确各自的消防管理责任并将本部门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个人;

4.负责组织本部门安全检查,对照本规定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5.负责改善消防等安全条件及保护消防等安全设施;

6.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时,及时组织扑救;

7.负责协助调查火灾等安全事故原因。

第八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掌握以下消防小知识: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油浸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发电机、甲、乙、丙类液体和一般固体物等火灾。

2.水不适于扑救油、带电的火灾,发生电器火灾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用水灭火。

3.易燃液发生火灾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砂土、干粉灭火器等扑救,自燃物品发生火灾时可用水、砂土扑灭,也可用干粉。

4.凡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严禁同一仓库或同一室存放。

第二章安全生产规定

第九条公司员工工作时间严禁穿拖鞋、二头空凉鞋、裙子、短裤(含西装短裤)、赤膊或穿背心。工作中须严格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操作旋转机床、钻床不允许戴手套。

第十条生产制造部生产员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设备。开动设备前,必须严格检查各部位是否完好,不得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润滑或清理、调试,暂时离开设备或发生故障时,必须停机并关闭电源。操作完成后,应关闭机床和电动机,把刀具和工件从工作位置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夹、量具,清除切屑时应使用钩子、刷子或专门工具,严禁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因违章操作而造成工伤事故者,严肃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十一条凡有外露的机械设备传动机构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预防脱落,运转中的机器或传动机构装置发生故障时,操作者应立即停机。

第十二条电器焊割操作时,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程,危险现场(周围有可燃物的)须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操作者不得随意离开焊割现场,不得把点燃的焊割器具随意乱摆,焊割结束后,必须关闭电、气源,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三条本公司电工必须持有劳动供电部门核发的电工合格证才能上岗,如只有低压电工证人员严禁操作高压部分。电器维修操作人员应按《电气安装、维修的标准》和《电工手册》的规定操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不准乱接拉电线,严禁使用临时用电线,若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业电工布线,且临时电线的使用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天。

第十五条各类用电设备上的照明灯座应使用安全电压;各类电源开关,插座应完整无缺、安全可靠,200伏以上插座应安装接地线;堆放的物品距离各类开关、插座、电源线、照明及用电设备保持0.8米以上,并要留人行通道作紧急使用,不准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擅自安装用电设备,严禁把茶具、雨具、杂物放在电器设备的箱盖上,以防触电和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对用电设备的裸露部分,裸露导线,不论有电无电,不得随意触摸,严禁用湿手或赤脚拉电器开关,触摸电器设备,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第十七条电气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运行,本公司电工要经常检查电器绝缘性能是否良好,线接头是否牢固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和线路要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测时如发现火花、短路、发热及电源线损坏等不良情况,应立即停电维修。公司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隐蔽线路进行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公司配电房内须制订安全可靠的操作规程和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制度,必须配

备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测、检查所有电器设备,电器设施的各种保护装置要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地预防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配电室内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要保持清洁和经常维修,发现有损坏或有问题的应及时汇报。配电房内严禁吸烟,禁止存放任何杂物。

第十九条除划定的吸烟区外,严禁任何人在本公司厂区内吸烟,储存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的仓库严禁带火种和使用明火,机动车辆进入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第二十条公司范围内,严禁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未经公司批准,严禁在厂区内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凡一切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要设特定地点专人保管。

第二十一条消防器材应摆放在显眼的位置并划出固定的停放点,由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十二条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无阻,严禁车辆、木踏板、纸箱其它杂物等阻塞消火栓设备系统以及安全出口。

第二十三条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器材,未发生火警时,任何部门、人不得乱动定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或蓄意损坏消防器材,违者按消防器材价值的两倍扣罚(除特殊情况外),并按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有人乱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任何人都有权力和义务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常性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如发现消防器材损坏或存在隐患的或需报废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到综合管理部,由其负责更换和重新购置。

第二十五条仓库的货物应遵守公司消防安全规定,货物必须按要求堆放整齐并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仓管员有责任有义务统一安排一切进仓货物的摆放位置,各生产部门要给予仓库管理人员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十六条装货叉车及中转车辆在厂区内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装运货物。装货叉车除驾驶员外严禁载人,严禁在运行中的叉车上站人。

第二十七条在公司厂区内有基建、零星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范围内划出施工区域,并悬挂警示牌。严禁公司员工擅自进入已标明危险的施工区域,如因施工方未划定施工区域而造成本公司员工人员伤亡的,由施工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生产部门使用的电器设备和电房内的各用电设备必须保证要有完整的操作规程(指南)或使用说明书,对一些有消防隐患或安全隐患的区域各部门必须标明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第二十九条综合管理部安全员每半个月须对消防安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内容主要查看各车间、仓库内消防器材是否按规定摆放、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等。并将结果上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发现问题后应将问题及时通报给责任部门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未整改的报总经理处理。

第三十条任何人员发现火警时,都应当立即报火警“119”,报“119”的程序是:镇定拔号、说明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燃烧部位及燃烧物质的性能。任何部门、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第三十一条发生火灾时,消防队未到达之前,各部门消防责任人有权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火场扑救,必要时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1.通知部门切断电源、可燃气体和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2.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3.待扑救火灾后安排人员保护现场。

第三章一般性处罚规定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为引起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的警惕性,公司对一些尚未引起安全事故但已构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处罚对象为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找不到直接责任人的则处罚责任部门)。情节严重的公司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还将给予责任人辞退、开除等处分。

第三十三条公司员工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着和使用劳保用品的、公司生产车间的设备操作工在工作期间违章操作的或酒后上岗的将给予50~2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四条公司电焊工违规操作的将给予100~300元的经济处罚。叉车上站人的或载驾驶员以外其他人员的将给予100~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乱拉电线、擅自安装用电或危险设施的将给予100~1000元的经济处罚。第三十六条在安全消防通道处或在消防器材规定放置范围内乱堆杂物、阻塞通道和消防器材的将给予50~300元的经济处罚。

第三十七条没按规定要求放置消防设备、灭火器,或配置器材未检查维修而造成消防器材不能使用的(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予以警告或处以该部门100~5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第三十八条未发生火警时,如擅自动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或者堵塞乃至损坏消防设施行为的部门或个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5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

第三十九条厂区内未在指定区域内吸烟的按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相应的法律。

第四十条私带、私藏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司的,违者一次罚款100~500元,造成事故者按消防法律规定追究责任。未经批准取用有毒、易燃易爆及油类物品的,违者一次罚款100元以上。

第四十一条在厂区内未经批准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鞭炮的,违者一次罚款责任人(部门)300元,在存放危险品的仓库内使用火种或明火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安全事故、I级安全事故、II级安全事故、III级安全事故。其分级标准如下:

1.一般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员轻伤的,即员工负伤后需休假1日以上,一周以内的;

⑵公司造成直接损失在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事故(包括公司财产损失和工伤医疗、赔偿等,下同)。

2.I级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员次重伤,但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5~10级的事故。

⑵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事故。

3.II级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员重伤,伤后有关部门评定伤残级别为1~4级的事故。

⑵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20__0元以下的事故。

4.III级安全事故:

⑴造成人员死亡的工伤事故。

⑵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__0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1.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发生消防事故后各部门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本部门力量迅速扑火并保护好现场。

2.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听从上级领导安排。

3.开展事故调查,出具事故调查报告,弄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归属。

4.制定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四条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规定如下:

1.根据职责权限所有的安全事故必须将责任追究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

2.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I和III级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上级部门或董事会决定对总经理的责任追究和考核意见,同时追究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免职、辞退等。

3.对于公司内发生的I级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由总经理决定追究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考核办法有罚款、降职等。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公司综合管理部将发出整改和考核通知书,无正当理由延期整改或不整改的部门负责人或人员将加重处罚。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订和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部门制度定稿篇16

一、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营销部工作,明确营销部员工的岗位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参与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助员工尽快提高自身营销素质,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公司的一切营销活动和营销人员

三、制度总述:

本营销制度具体分为

1、管理制度细则;

2、营销人员岗位责任;

3、营销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三个部分。

四、制度细则

1、管理制度细则:

1.1积极工作,团结同事,对工作认真负责,本部门将依照“营销人员考核制度”对营销部门的每位员工进行月终和年终考核。

1.2营销部门员工应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及部门的活动、工作、会议,并严格遵守例会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三迟五退,则追究其责任,重责开除。

1.3服从领导安排,不搞特殊化,做到四尽: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1.4听从领导指挥,如遇到安排区域不服,安排工作不干,安排任务不做,使销售部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交行政部处理。

1.5销售过程中,行为端正,耐心认真,不虚张声势,不过分吹嘘,实事求是,待人礼貌、和蔼可亲。

1.6在销售过程中,如未得到经理允许,不得私自降低销售价格。

1.7诚实守信,不欺诈顾客,不以次充好,如未经过公司经理允许,出现问题,后果自行承担,与公司无关。

1.8做事谨慎,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计划,要为公司的.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保守秘密,如有违,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重则开除。

1.9以部门的利益为重,积极为公司开发和拓展新的业务项目。

1.10学会沟通、善于随机应变,积极协调公司与客户关系,对业绩突出和考核制度中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适当奖励。

1.11不得借用公司或出差的名义,私自给其他同行业产品做销售工作。如有违,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处罚,重则开除。

1.12区域经理对所在区域售后服务有知情权,处理建议权,但无决定权(决定权归技术部),销内勤接到售后服务报告后,第一时间通知区域经理,如果区域经理不能赶到现场,由经销商拍摄照片发送到公司,销售总经理签署意见交技术部核实、决定如何进行售后服务,处理完毕后第一时间向区域经理说明。

1.13有权为辖区内经销商作500元以下的资金担保,3个月内经销商未将所欠款项补足户,区域经理将承担责任,公司财务将从区域经理工资中扣除。

1.14每周五下午14:0016:00之间一个电话,汇报这周来的工作内容,所在区域和城市,新经销商开发情况,老经销商服务情况等等;每半月区域经理将这半个月来所发生的问题、所面临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文字方式发送到指定传真或者邮箱,由分管销售的销售副总处理和向上汇报;售后服务、支持政策、促销活动由区域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区域经销商促销、支持政策等情况,区域经理制定策划案后上报销售副总,销售副总根据策划方案进行调整后上报销售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1.15每次回公司,第一是报销差旅费用,第二是对区域经理在市场上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第三是邀请专业的市场营销讲师对区域经理进行营销知识培训。

1.16回公司按公司正常的作业时间进行,当天回到重庆,第二天可以安排休息一天。

1.17协助总经理、营销总经理制定营销战略计划、年度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协助营销副总制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明确销售工作目标、建立销售管理网络。

2.区域经理岗位责任:

2.1区域经理的岗位责任和义务划分主要依据公司已制定的业务流程图

2.2.区域经理岗位职责

2.2.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协助经理完成市场营销管理工作。

2.2.2严格按销售副总制订的年度销售计划,合理安排季度、月度的销售计划。

2.2.3做好周度,月度,季度销售统计表,及时报告销售总经理,使之随时掌握公司的销售动态。

2.2.4对辖区经销商、营业员进行业务技巧和相关产品知识培训,使之能熟悉,运用。

2.2.5合理安排销售助理的工作,并指导销售助理按照计划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2.2.6当区域经理调离岗位时,应配合公司安排的新区域经理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出现市场管理真空。

2.3销售内勤岗位职责

2.3.1做好周,月度客户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销售总经理;

2.3.2协助区域经理及时完成销售计划,及时完成区域经理交与的工作;

2.3.3及时在销售活动中,掌握销售动态,发现异常或新动态应及时向销售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以便公司及时调整策略,规避风险。

部门制度定稿篇17

为了确保生态卫生厕所和沼气系统稳定安全的运转,防止沼液冲厕循环系统的堵塞,保持厕所的清洁卫生,特制定生态卫生厕所使用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管理。夏季高温期要开窗通风,雨天或冬季低温要关闭窗户,挂上保温门帘。

2、大便后要手纸入篓,严禁投入池内,切勿将废塑料、垃圾等杂物投入池内。

3、大小便入池,严禁在厕所随意随地大小便。

4、非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冲厕系统。

5、卫生厕所粪池严禁使用农药及有害化学药品。

6、保持地面、墙体、屋顶干净卫生,严禁在墙面乱写乱画。

7、按时打扫厕所卫生。各班级学生轮流每天清扫两次(早上7:10―7:40,下午1:00―1:30),不能将污水排入便池内,不能在厕所内的水龙头上涮拖把。

8、学校把卫生厕所打扫纳入班级评估,如打扫不彻底将扣除班级积分。

9、如果检查发现将手纸没有投入纸篓,要进行处罚。

10、每个学生要爱护厕所及沼气池内设施。

部门制度定稿篇18

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绩效管理的标准规范,绩效管理制度是为了实现科学、公正、务实的绩效管理的规范,使之成为有效地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公司生产效率的手段。为提高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达成,在公司形成奖优罚劣、管理标准、公平人性的氛围。因此绩效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核心保障。

第一条、工作绩效考核,简称考核,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评价可促使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员。

1.考核期开始进人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如试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参考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送复审。

第五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考核标准

(一)人事考核的种类。

人事考核可以分为两种:

1.能力考核,就是参照职能标准,以员工在一定时间当职务的能力,进行评定。

2.业绩考核,就是参照职务标准,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务工作完成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人事考核必须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测评的能力是职务担当的能力,包括潜在能力和显在能力。潜在能力是员工拥有的、可开发的内在能力;显在能力是指职工工作中发挥出来的,并表现在业绩上的努力。潜在能力,可根据知识技能、体力以及经验性能力来把握;显在能力,则可能通过工作业绩(质和量),以及对工作的态度来把握。具体包括:

知识、潜在能力、体力、能力、经验性能力、显在能力、工作业绩和质量、态度

第七条、考评者的职责。

1.第一次考评者,必须站在直接监督的立场上,并且,对于想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以及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必须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评者,必须在职务、级别上高于第一次考评者。有关需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或与第一次评定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必须予以注明。

特别在遇到与第一次评定有显著差别的情况下,需要倾听一下第一次考评者的意见,有必要的话,相互商讨,对评定作出调整。

在不能做出调整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把第二次评定的结果,告诉给第一次考评者。

3.裁定、拍板者,参考评定经过报告,作出最终评语。

4.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发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作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4)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为了把考核的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能力,应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训。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负责人,在考虑教育培训工作时,应把人事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训,进而是开发、利用员工能力工作的关键。

2.调动调配。

管理者在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或岗位调动时应该考虑事争考核结果,把握员工的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3.晋升。

在根据职能资格制度进行晋升工作时,应该把能力以及业绩考核的评语,作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考核评语是按职能资格制度要求规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际,应该参照能力考核的评语,决定提薪的幅度。

5.奖励。

为了能使奖励的分配对应于所做的贡献,应该参照业绩考核的评语进行。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反馈,部门经理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十条、考核表的保管与查阅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规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与退休、退职人员有关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职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内容的查阅。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内容时,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一条、考核者的培训

(一)在取得考核者资格之后,必须经过考核者培训。

(二)培训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结构;

2.确认考核规定;

3.理解考核内容与项目;

4.统一考核的基准。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绩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部门制度定稿篇19

一、文艺部制度

(一)文艺部管理制度

1、干事认真、积极做好本部门工作,策划出优秀的活动。

2、积极配合、指导各团支部开展文艺活动。

3、严格按照办公室值班安排表值班,不得无故缺席。如果有事无法值班,要与办公室联系,并说明原因。

4、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嬉戏。

(二)部门资料

1、部门干事按照平常分组,轮流做资料,并按时上交资料。

2、每个月工作资料必须上交一份到系部办公室团总支文件夹中,院上文艺部办公室,并在自己部门文件夹中留一份作为存档。干事自己也需要备份到自己的&39;U盘里,以保证期末汇总资料完整。

3、本部门资料夹中应包括部门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各团支部文艺委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每月工作资料。

二、例会制度

例会对于保证各部门的正常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严肃会场纪律,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例会要求:

1、团总支工作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参加会议的部门干事必须准时到场,并做好会议记录。

2、部门工作例会于每次团会结束后举行,部门成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不得早退,如果有事无法到场须提前打电话向部长请假,否则视为旷会。

3、会议期间,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及卫生,将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或震动,并保持会场秩序。

4、例会时,部门成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中有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时指出。

6、会议结束后,安排干事清理会场。

三、请假制度

(一)会前写书面请假条,或是打电话向部长请假,会后请假无效。

(二)干事请假要由部长批审。

(三)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字,不记入考勤。

(四)原则上,每学期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取消评优资格。

(五)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到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四、活动流程制度

(一)部门会议讨论活动活动的可行性,经决议通过后,拟定详细的活动策划书,并交至办公室,由学生管理老师批审。

(二)管理老师批审通过后,部门落实策划,计划实施。分布工作,相互配合。部门活动如需要其他部门合作完成,需提前向副书记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

(三)活动开展前召开会议必须提前打电话通知办公室人员做会议记录。如需要场地、经费等,须在活动策划中写明,交至书记批审。

(四)在开展活动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人员具体活动时间及地点。

(五)活动结束后,整理小结,各种资料均需留档,妥善交至办公室保存。

部门制度定稿篇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评价事业单位绩效,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考核试行办法》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绩效是指事业单位在社会管理和公益服务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和效果。绩效考核是运用特定的指标体系,按照统一的标准,通过定量定性对比分析,对被考核单位在一定周期内的绩效进行综合评价。

第三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坚持分类组织、社会参与、客观公正、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范围为市直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不再单独进行绩效考核。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统一领导,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事考办)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承担。

第六条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考核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审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工作计划;

(二)负责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综合协调;

(三)审定被考核事业单位的考核结果。

第七条市事考办职责:

(一)拟定年度考核工作计划;

(二)组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委库和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

(三)负责制定共性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定各行业、部门制定的个性指标考核实施细则。

(四)审定事业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

(五)审核被考核单位的考核等次;

(六)负责考核结果的公示、发布及备案;

(七)负责受理与考核工作相关的申诉或举报;

(八)负责绩效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九)承担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组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委库。评委库由东营市行政管理科学研究会理事、专家学者组成,并聘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参与。

第九条成立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个性指标考核细则的组织实施。

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由7-9名评委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吸纳服务对象代表参加。

第十条评委应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公道正派,忠于职守,熟悉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关业务。

评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自行回避,被考核单位也可向市事考办要求其回避:

(一)与被考核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曾在被考核单位任职,且离职不满三年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考核结果公正的。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以定期考核为主,一般每年考核一次,也可根据需要进行重点抽查或专项检查,具体情况,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确定。

第三章考核内容及程序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构成。

(一)共性指标(40分)

1、登记管理(25分):法人登记、年检,宗旨、业务范围履行情况,信用建设、信息公开等情况。

2、社会评价(15分):职责履行、行政效能、转变作风和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满意程度。

(二)个性指标(60分)

1、主体业务开展(25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研与创新、成果与奖励情况等。

2、经济社会效益(20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等。

3、管理运行状况(15分):内部管理情况、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财务资产管理状况等。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按照自查自评、考核预告、实地考核、社会评价、专业评审、确定等次、公示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自查自评。被考核单位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查,形成自评报告,并填写《东营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审表》,经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事考办。

(二)考核预告。通过新闻媒体提前向社会发布考核预告,公布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地考核。成立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有关情况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组由评委及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1、查阅资料。重点检查反映共性指标中登记管理部分的相关资料。同时,核实反映个性指标的相关资料。

2、个别谈话。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听取对被考核单位工作情况的评价,了解被考核单位在落实考核指标方面采取的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意见建议等。

3、现场核查。对承担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的被考核单位,应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

综合上述情况,提出共性指标中登记管理部分得分。

(四)社会评价。社会评价主要是对被考核单位的社会满意度进行测评,包括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两部分。民主评议由市事考办组织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单位进行评价。民意调查由市统计局综合运用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对象要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调查的有效样本原则上不少于200个。

参照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赋分公式提出共性指标中社会评价部分得分。

(五)专业评审。召开综合评审会议,对个性指标进行百分制量化评价,写出考核评语,确定考核得分。

(六)确定等次。市事考办根据被考核单位综合得分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审定。

(七)公示备案。市事考办将考核结果书面反馈被考核单位及主管部门,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相应的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或市事考办申请复核,情况属实的,应调整其考核结果。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考核结果,并报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备案。

第四章考核等次

第十四条绩效考核结果为A、B、C三个等次,其中:A级的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事业单位总数的15%,综合得分60分以下(含60分)的确定为C级。

已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次依据其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成绩确定,获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的定为A级,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居所属考核序列末位的定为C级,其余定为B级。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A级:

(一)重点抽查或专项检查不合格的;

(二)单位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司法部门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责任的;

(三)干部职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具备法人条件但未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

(五)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C级:

(一)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的;

(二)被党委、政府通报批评的;

(三)被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的;

(四)无故不参加绩效考核的;

(五)绩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六)不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

(七)其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批准设立未满一年的,只参加绩效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

第五章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纳入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分类和动态管理。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按所属事业单位考核等次进行量化赋分,计入其主管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成绩,并作为被考核单位领导干部奖惩、选拔任用,调整机构编制、单位财政经费和职工收入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量化赋分计算公式: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权重分×[1×A级单位个数+0.5×B级单位个数+0×C级单位个数]÷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总个数。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为A级的:

(一)按照在职在编人数给予被考核单位一次性奖励,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00人以下的(含100人),按实际人数和600元/人的标准核拨,在职在编人员超过100人的,给予单位6万元定额奖励。

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获奖的事业单位机关不重复奖励。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适当调增其绩效工资总量。

(三)在各级各类评先树优中优先推荐。

(四)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当年度考核可确定为优秀等次。

连续三年为A级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同等条件下,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优先提拔任用。

第二十一条对考核结果为C级的:

(一)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不得发放年终奖励工资。

(二)缩减财政支持力度,适当调减其绩效工资总量。

(三)单位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

(四)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超过30%考核结果为C级的,该部门不得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

(五)当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当年度评先树优,考核结果不得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有关责任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予以降免职或解聘。

(六)当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给予单位警告,限期进行整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C级的,给予单位通报,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整其领导班子。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责任,加大对事业单位整体运行状况的监督指导。各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并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市事考办提报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

第二十三条绩效考核评委要正确履行职责,认真负责,严守纪律,按要求参加各专业绩效考核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对违反考核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评委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十四条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运用好考核结果,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各成员单位于翌年第一季度将考核结果运用情况报市事考办。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事业单位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各县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县区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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