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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管理制度范本

时间: 新华 制度

制度规范了人们的行为,通过制定合理的规则和标准,防范了不合理的行为和状况。写好医疗管理制度范本是有技巧的,接下来给大家分享医疗管理制度范本,方便大家学习。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1

一、为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创造一个有利器械质量管理的优良工作环境,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39;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营业场所应明亮,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污水,无污染物。

三、办公室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洁,每周进行彻底清洁。

四、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安全防火、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无污染源。

五、在岗员工个人卫生整洁,精神饱满。

六、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公司分管质量的负责人、质管人员、验收、保管、养护、复核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其中验收员、养护员必须有视力的体检。

七、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八、经体检的员工,如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的患者,立即调离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岗位,待身体恢复健康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工作。

九、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2

1、为加强车辆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中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

3、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尽驾驶人责任,但不得交无驾照人员驾驶,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专职司机负责,并参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检查、保养与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4、与车辆相关的证件、保险卡等资料由驾驶人员保管。如有遗失,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人员负责。

5、车辆行驶途中应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若违规罚款由司机承担。

6、各部门用车,应事前申请,经总经理同意,统一安排、调度。杜绝一人一车、一事一车的浪费现象。

7、车辆不得运载任何与业务无关的&39;职员或物品,客户例外。

8、司机根据行车里程、时间,以及用车部门,准确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以保证车辆的节能降耗。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3

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为了加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在医疗器械使用前,严格遵循医疗器械使用前质量检查制度。

一、医院采购医疗器械,要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进行索证。凡证件不齐者,一律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二、医疗器械投入使用前,必须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标签标识,建立真实完整的记录,记录应包括供货单位、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产品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购进数量、购进日期、验收结论、验收人签名等。

三、根据采购计划、进货发票或送货单,对产品名称、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供货单位、数量、日期等逐项核对、清点。如有不相符或破损应及时做好记录,严禁投入临床使用。

四、医疗器材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的检查。其中:

1、外包装检查:包装、密封等是否牢固;外包装上的中文标识是否符合要求;包装注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准文号、规格型号、批号(编号)、生产日期(灭菌日期)、有效期等是否清晰齐全;有关特定储运图示及使用的包装标志是否清晰。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2、内包装检查:医疗器械内包装应完整、无破损、无污染、无变形、封口应严密。不合格的,不予投入临床使用。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4

一、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方针、政策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财务制度。以身作则,奉公守法,不徇私情。

二、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办事有要求,工作有检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三、根据医院发展要求,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程序期限,及时、准确地给院领导和相关科室提供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决算)。

四、组织合理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费用要抓紧收回,对不符合财务开支标准和开支计划的要拒付。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五、当好领导参谋,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汇报业务收支、财产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和管理工作。

六、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经财务会计审核制单后,出纳付款结算。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七、及时清理债务,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八、积极与有关科室配合,定期对房屋、设备、办公器材、药品、医疗器械等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清理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九、银行账号和支票不得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任何人。签发空白支票时须严格登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领用支票要办理手续,支票领出不得转让他人,并在5天内交回注销。支票填错,不得涂改,应加盖作废章以示作废,丢失支票要立即向银行挂失。

十、每月核对银行存款填制余额调节表,发现差错及时查询,做到账账相符。

十一、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或以“白条”顶现金库存。严禁挪用公款或以长补短。出现差错应如实反映,经领导研究处理。

十二、当日收入的现金当日送交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发现差错后能更正的立即更正,需要赔偿的应及时汇报领导,酌情给予赔偿处理。

十三、做好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的归档、整理、装订、保管工作。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5

一、制定目的及引用标准:为保证对医疗器械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的储存,保证医疗器械储存质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医疗器械货位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00CM,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CM,垛与屋顶的间距不小于30CM,垛与散热器或供热管道不得小于30CM,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适当,堆码规范,合理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不得在公司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医疗器械。

三、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能及要求,将医疗器械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保证医疗器械的储存质量。

四、库存医疗器械应按医疗器械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存放,不同批号医疗器械不得混垛。

五、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观察一次温湿度自动监测仪情况和医疗器械的性能,及时采取措施,确保医疗器械质量,储存安全有效。

六、医疗器械存放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黄色;合格区、待发区——绿色;不合格区——红色。

1.医疗器械与食品及保健食品类、医疗器械类等非医疗器械分开存放;

2.一般药与杀虫药,性能相互影响及易串味的医疗器械分区存放;

3.中药饮片设置单区存放,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设备;

八、实行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储存管理,对近效期的医疗器械设立近效期标识,对近效期的医疗器械应按月进行催销。

九、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十、仓库应建立医疗器械保管卡,动态及时记载医疗器械的进、存、出库情况。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6

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范医院语言文字,总结并提高我院语言文字工作水平和语言文字应用的规范水平,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我院是社会公益服务性单位,使用规范的语言文字是医院以及每一位医护人员的义务和职业要求,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医院整体文明形象的重要标志。要明确院内应该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明确倡导每位医护人员以及我们能影响到的社会环境书写规范字、使用普通话交流,也是我们医院和每一位医护人员的责任。

三、使用普通话,把普通话作为医院的服务语言,指的是除患者听不懂普通话外,医护人员应该把普通话作为工作、教学语言,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规范的语言。使用规范字,指的是医护人员在的病历及医嘱用字中,医院的网络中,医院标志、宣传语言中和其它教学、培训活动中,一律使用国家规定的规范字,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和错别字。

四、医院将“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医院管理范畴,纳入员工基本功训练,反映在医院工作计划和长期规划中,渗透到接待、诊疗等各项实际工作中,并切实地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推进这项工作沿着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发展。

五、医院设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任组长,组员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职能明确。制订工作

落实措施,层层把关,确保责任的落实。

六、在医院张贴宣传海报、拉宣传横幅,营造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氛围。由院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委员会组织,通过电脑网络、标语牌、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等宣传手段不断推动良好的工作氛围的形成。医院充分认识和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必须“长此以往、循环往复”的特点,重视和策划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周期宣传。

七、医院积极支持教职工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要求医护人员做到病历、处方、检验单等用字符合要求。坚持将普通话水平达标与工作中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情况列入业务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的条件。

寿阳县人民医院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医院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7

一、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制度

1、“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

2、首营企业的质量审核,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3、首营品种须审核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出产检验报告书、包装、说明书、样品以及价格批文等。

4、购进首营品种或从首营企业进货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审批表,连同以上所列资料及样品报质管部审核。

5、质管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企业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批,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商品。

6、质管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品种、首营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质量验收的管理制度

1、商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

2、公司质管部验收员应依据有关标准及合同对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有翔实记录。各项检查、验收记录应完整规范,并在验收合格的入库凭证、付款凭证上签章。

3、验收时应在验收养护室进行,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经营品种的质量验证方法,包括无菌、无热源等项目的检查。

4、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行逐一检查。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产品同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

6、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7、保管员应该熟悉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入库凭证入库。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应拒收,并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通知业务购进部门联系处理。

8、对销后退回的产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经验收员按购进商品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9、验收员应在入库凭证签字或盖章,详细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二年。

10、连锁门店委托配送的产品,验收可简化程序,由门店验收员按送货凭证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以及数量等项目的核对,无误后在凭证上签名即可。

三、产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1、产品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2、保管人员按发货单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发货单交给复核人进行复核,复核员复核无误后,在发货单上签字。

3、出库复核,复核员如发现如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质管部处理。

①、商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

②、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③、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④、不合格、过期或已淘汰无菌医疗器械。

4、做好出库复核记录,并保存三年备查。

四、产品保管、养护制度

1、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无倒置现象。

2、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分别储存相应条件的库房,保证产品的储存质量。医疗器械的储存应分类管理,划分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退货区、发货区,并按产品批次分开存放,标识清楚。一次性无菌使用医疗器械应单独分区或分柜存放,

3、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储存安全。

4、质管部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5、养护人员应坚持定期对在库商品按“三、三、四”的原则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质管部联系,对有问题的产品设置明显标志,并暂停发货与销售。

6、建立重点产品养护档案。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产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8、对近效期产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月报表。

五、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质管部是企业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产品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上报质管理部确认,存放不合格品库,挂红牌标志后上报业务部处理。

3、养护员在商品养护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填写“复查通知单”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同时通知配送中心立即停止出库。

4、在产品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上级药监部门抽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配送、发运和销售,同时按出库复核记录追回发出的不合格产品。

5、不合格产品应由专人保管建立台帐,按规定进行报废审批和销毁。

6、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并制定预防措施。

7、认真及时地做好不合格产品上报、确认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五年。

六、退货商品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配送退回产品和购进产品退出和退换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未接到退货通知单,验收员或仓管员不得擅自接受退货产品。

3、所有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挂黄牌标识。

4、所有退回的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按购进产品的验收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并作出明确的验收结论,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区,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后,将产品移入不合格库存放,明显标志,并按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处理。

5、质量无问题,或因其它原因需退出给供货方的产品,应经质管理部门审核后凭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及时办理。

7、产品退回、退出均应建立退货台帐,认真记录。

七、质量否决制度

1、职能部门在本公司内部对产品质量及影响质量的环节具有否决权。

2、质量否决内容:

①、产品质量方面,对产品采购进货的选择,首营品种审核,到货检查验收入库储存,养护检查、出库复核、质量查询中发现的产品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包装质量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予以相应的否决。

②、服务质量方面,对服务行为不规范,特别是服务差错行使否决职能。

③、工作质量方面,对影响企业质量责任落实,影响经营医疗器械质量的行为和问题予以不同程度的否决。

3、否决依据:

①、产品质量法。

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③、国家药品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规定等。

④、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

4、否决职能:

产品质量的否决职能由质管部行使,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的否决职能由质管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行使。

八、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质量事故指产品经营活动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异常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重大质量事故:

①、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产品破损,污染等不能再提供使用,每批次产品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

②、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协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③、购进假劣产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2000元以上者。

3、一般质量事故:

①、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2000以下者。

②、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商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发生质量事故,所在部门必须在当天内报企业总经理室、质管部。质管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一般不得超过2天。

5、以事故调查为依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6、质量事故处理:

①、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在季度考核中处罚,重者将追究行政、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②、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将追究经济、行政责任。

③、对于重大质量事故,质管部的负责人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九、人员健康状况与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进行划区管理,责任到人。

2、办公场所、门店营业场所屋顶,墙壁平整,地面光洁,无垃圾与污水,桌面应每天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彻底清洁。

3、库区内不得种植易生虫的草木。

4、库房内墙壁、顶棚光洁,地面平坦无缝隙,库内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

5、库房门窗结构紧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安全防火,清洁供水,防虫、防鼠等设施。

6、库内设施设备要定期保养,不得积尘污损。

7、每年定期组织一次质管、验收、保管、养护等直接接触产品的岗位人员健康体检,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替检行为。

9、经体检如发现患者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产品的患者,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

10、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十、效期商品管理制度

1、本企业规定产品近效期:距产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6个月产品。

2、有效期不到6个月的产品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必要时必须征得业务部门同意。

3、仓库对有效期产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出库应做到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4、有效期产品过期失效不得销售,应填不合格品报表,由质管部按“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处理。

5、配送中心对近效期产品必须按月填报催销表,业务部门接到“近效期产品催销表”后,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促销,或联系退货,以避免过期失效造成经济损失。

十一、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1、质量信息是指企业内、外环境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产生影响,并作用于质量控制过程及结果的所有相关因素。

2、建立以质管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质量信息网络体系。

3、按照信息的影响,作用、紧急程度,对质量信息实行分级管理。

A类信息:指对企业有重大影响,需要企业最高领导作出判断和决策,并由企业各部门协同配合处理的信息。

B类信息:指涉及企业两个以上部门,需由企业领导或质管部协调处理的信息。

C类信息:只涉及一个部门,可由部门领导协调处理的信息。

4、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高效、经济。

5、质量信息的处理

A类信息:由企业领导判断决策,质管部负责组织传递并督促执行。

B类信息:由主管领导协调部门决策,质管部传递反馈并督促执行。

C类信息:由部门决策并协调执行,并将处理结果报质管部。

6、质管部按季填写“质量信息报表”并上报主管领导,对异常突发的重大质量信息要以书面形式,在24小时内及时向主管负责人及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的及时畅通传递和准确有效利用。

7、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定期将质量信息报质管部,经质管部分析汇总后,以信息反馈方式传递至执行部门。

8、质管部负责对质量管理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

十二、用户访问、质量查询及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

1、企业员工要正确树立为用户服务,维护用户利益的观念,文明经商,做好用户访问工作,重视用户对企业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及意见。

2、负责用户访问工作的主要部门为:质管部和业务部。

3、访问对象,与本企业有直接业务关系的客户。

4、访问工作要根据不同地区和用户情况,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调研。

5、各有关部门要将用户访问工作列入工作计划,落实负责人员,确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定期检查工作进度,保证有效实施。

6、各经营部门还应定期同客户交流质量信息,及时了解客户对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评价。

7、做好访问记录,及时将被访客户反映的意见、问题或要求传递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答复被访问客户。

8、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用户访问和累积资料的工作,建立完善的用户访问档案,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9、服务质量查询和投诉的管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商品质量的查询和投诉的管理部门为质量管理部,责任部门是各部门。

10、对消费者的质量查询和投诉意见要调查、研究、落实措施,能立即给予答复的不要拖到第二天。消费者反映商品质量问题的意见必须认真处理,查明原因,一般情况下,一周内必须给予答复。

11、各部门应备有顾客意见簿或意见箱,注意收集顾客对服务、商品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12、质量查询和投诉时收集的意见,涉及到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处理记录,研究改进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13、对质量查询和投诉中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一经查实,按企业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三、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理制度

1、为保证质量工作的规范性、跟踪性及完整性,保证企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与服务所达到的水平,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项制度。

2、本制度中的有关记录是指质量体系运行中涉及的各种记录;凭证是指购销票据、证照资料及表示商品、设备、仓库与状态的单、证、卡、牌等。

3、记录和凭证的设计由使用部门提出,由质管部统一编制,使用部门按照记录凭证的管理职责,分别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记录、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4、未经质管部审核、编制,擅自印制、制作质量记录与凭证,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5、有关记录和凭证须由相应岗位资格的人员填写,收集和整理,每月或季由所在部门、门店指定专人收集、装订,保管至当年年终。

6、有关记录和凭证的填写,应严格按照制度要求逐项如实填写完整,不许简写、缩写、漏写,不能以“同上”、“同左”、点两点等方式表示相同内容,没有内容的项目可划一斜线,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字迹清楚、书写规范,具有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7、对有关记录和凭证的内容填写错误时,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应在错误处划——横线,在边上空白处注明正确的内容,同时盖修改人的私章,或签名。

8、同一项记录必须用同一颜色的钢笔、圆珠笔或碳素笔填写,禁用铅笔和红色笔(冲单等可用负数表示)。

9、对供货方、购货方提供的证照资料需盖其单位的红印章,收集部门应对其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由质管部审核后存档。

10、购进产品和配送产品要有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票据和配送票据应妥善保管十年。

11、质管部负责对各部门门店与质量相关的记录和凭证的修订及日常监督检查,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改进意见。

12、记录和凭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存,有关记录没有规定保存年限的必须保存至超过商品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13、须归档的有关记录和凭证在次年1月底前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跨年度有关记录和凭证的归档和规范管理。

十四、业务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原则。

2、在采购医疗器械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3、采购医疗器械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采购医疗器械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

4、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证明各自质量责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

5、购销产品应开具合法票据,做到票、帐、货相符,并按规定建立购销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购销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其内容应有:购销日期、购销对象、购销数量、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经办人、负责人签名等。

6、首营品种应按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办理有关审核手续。

7、采购人员应定期与供货方联系,或到供货方实地了解,考察质量情况,配合质管部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8、凡经质管部检查确认或按上级药监部门通知的不合格医疗器械,一律不得开票销售,已销售的应及时通知收回,并按不合格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和程序执行。

9、在销售医疗器械商品时,应对客户的经营资格和商业信誉,进行调查,以保证经营行为的合法性。

10、销售产品时应正确介绍产品,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11、定期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顾客意见,认真协助质管部处理顾客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质量改进。

十五、质量跟踪与产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制度

1、为促进医疗器械的合理使用,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根据使用中对人体产生损伤的可能性、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医疗器械使用状态可分为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和非接触人体器械,具体如下:

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如有源器械失控后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轻微损伤、损伤、严重损伤。

非接触人体器械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其程度分为:基本不影响、有间接影响、有重要影响。

医疗器械种类、品种繁多,对人体引起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程度不尽一致,一般有:

A、医疗器械的质量因素;

B、操作技术因素;

C、被医疗患者的体质因素或其他因素,如是否使用其他药物、有毒物品及其他致敏因素。所以,如果出现医疗器械使用后的不良反应,必须认真调查、分析、核实,必要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查、验证确定。

3、质量管理部为企业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小组(ADR),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的产品不良反应信息。

4、有关部门应注意收集正在经营的产品不良反应信息,填报不良反应报告表,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前上报季度不良反应报告表,上报ADR小组。

5、应重点收集首营品种的不良反应信息并及时反馈。

6、企业在销售植入性医疗器械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或新产品时,应注意产品质量追踪,做好销售登记,及时搜集顾客对该产品的质量意见,及时处理并做好处理记录。

7、发生不良反应的产品,应就地封存于不合格区不得销售,并把信息告知生产企业,以便妥善安置。

8、企业ADR小组必须集中不良反应报告表,根据确认的信息对经营品种做出调整,并提醒生产企业注意,提醒业务经营部门注意,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地、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汇报,以便妥善处理。

9、对质量问题处理不及时、发生不良反应隐情不报者,根据情节轻重,查实后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

十六、产品质量标准管理制度

1、为保证所经营的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产品质量标准管理部门为质量管理部。

3、质量管理部门专人登记、保管,并建立质量标准目录,供复核检验、考评该批产品质量。

4、业务部门在购进首次经营品种时,应向供货厂家索取该品种的质量标准,到货后将质量标准、样品以及首次经营审批表送质量管理部审核。

5、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现行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产品标准和国际上通用的标准。如上述标准未收载的,应采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产品注册证》或《一次性进口产品批件》时核准的质量标准。

6、对于缺少标准的产品,质管员应向供货商及厂家索取,复印留存,定期整理,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7、不得经营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应作好登记,并报质量监督部门。

十七、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奖惩规定

1、各部门对质量管理制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考核。

2、检查、考核应用统一印制的检查、考核记录表,检查、考核情况应如实记录,质管部部门负责监督与抽查。

3、自查、考核结束10日内各部门应向质管部反馈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与问题整改情况。

4、凡不按规定时间认真进行自查的部门,每次扣罚该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奖金100元。

5、在自查或抽查中,发现没有按照制度的规定执行的,每笔按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下处罚,如给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济效益带来影响的,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和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态度,扣罚主要责任者的奖金。

6、对自查和抽查中存在的问题,质管部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整改到位的,应加倍处罚。

7、全年无质量差错的岗位人员,每人按超额奖发放奖金,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出合理建议,有利于企业管理,能提高工作效率,产生经济效益的职工,可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嘉奖和鼓励。

9、考核指标以已公布生效的制度、职责、程序、记录文件要求为准。

十八、特殊产品的管理制度

1、“特殊产品”指根据有关规定对储存条件、使用方法、特殊用途等特殊作用的产品。

2、特殊产品的购进、保管储存、销售、使用必须按规定执行。

3、特殊产品的记录须由相应岗位的人员填写,收集和整理,每月由所属部门指定专人收集、装订、整理、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

4、特殊产品的管理文件设计、制定、审核、批准、分发、执行、归档及变更等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规要求,由文件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管理工作。

十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指无菌、无热源、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一次性直接使用的医疗器械。

2、为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管理,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依据《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3、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验收记录应真实完整。验收记录应有:到货与验收日期、名称、数量、生产单位、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验收人员等。

4、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储存应避光、通风、无污染等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储存。

5、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购进、验收、销售、养护检查、配送出库应有相应岗位人员记录,并保存到有效期后两年。

6、公司质管部门定期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购进、配送及储存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产品的安全有效。

二十、质量方面教育、培训及考核的管理制度

1、为提高员工的质量素质、业务水平,更好地为客户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管理部负责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培训教育原则:既重现业务素质教育,又重现思想素质教育;既重现理论学习,又注重实践运用;既有数量指标,也有质量指标,也考虑群体功能的优化。

3、培训方法:集中培训与个别培训相结合;企业内与企业外培训相结合;采取由浅入深,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定期进行考试和考评工作,以示培训效果。

4、人力资源部根据质量管理部制定的年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企业新进人员上岗前进行质量教育、培训,主要讲解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岗位标准操作规程与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及公司的质量方针目标,质量与微机管理以及有关商品的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等。培训结束,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6、当企业因经营状况调整而需要员工转岗时,转岗员工,为适应新工作岗位需要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和时间视新岗位与原岗位差异程度而定。

7、教育、培训工作考核中成绩不合格者,所涉及到的部门或人员按企业有规定处理。

二十一、文件管理制度

为了使本企业的文件(包括电报,下同)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使文件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衔接有序,做到高效、及时、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凡涉及质量管理的有关文件,按《质量管理文件制订的规定》、《质量管理文件管理及使用的规定》办理。

《质量管理文件制订的规定》

1、起草文件的组织机构:本企业应有执业药师或其他技术负责人的文件起草筹备机构,根据本企业的实际确定文件制定的运作程序,批选合格的文件起草人员,提出编制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起草文件人员要求:

(1)、必须是关键岗位人员,如采购部门、质量管理部门、终端服务部门的负责人和授权人员。

(2)、应具备必须的教育和实践经验资格。

(3)、懂技术,敢管理,勇于承担责任,善于与他人合作等。

3、文件的起草

(1)、文件的起草主要由文件使用部门择人负责起草,以保证文件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应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写具体内容)。

(2)、草稿交质量管理部门初审,由人力资源部分发与文件有关部门审核,并签发意见,再由起草人修改,最后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定稿。如有不同意见,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裁定。

(3)、要杜绝文件的片面性,增加文件的可行性。起草的文件应达到下列要求:

A、文件标题、类型、目的、原则应有清楚的陈述。

B、文件内容准确,不可模棱两可,可操作性要强。

C、条理清楚,易理解,便于使用。

D、提倡实事求是,不反对借签别人的先进经验,但绝不能生搬硬套,难以形成的文件可待时机成熟后再期完成。

4、文件的生效

(1)、文件定稿后,需有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并注明日期方能生效。

(2)、涉及一个部门的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涉及全公司的文件,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正式下文执行,以保证文件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3)、定稿文件不得使用手抄,以防差错。

(4)、已定稿的文件要统一格式、统一编号,便于查找。(应写出具体格式和编号的方法)。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8

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对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的管理,在医务部、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指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的处置同(4)。

6.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处置同(4)。

7.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标本及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产生地工作制度

1.科室应当设立固定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或交接地点,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及文字说明(附2)。

2.严格区分一般废弃物、生活垃圾(黑色塑料袋)、医用固体废弃物(黄色塑料袋)及医用锐利废弃物(防水、耐刺坚固容器),分别放置,严格管理。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4.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6.医疗废物运出后,及时对暂存地点及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对外交接、登记制度

1.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2.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3.对交接医疗废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以求尽快解决。

病理科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病理科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有定期对取材室、切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的检测报告,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许可的范围

2.病理科工作中产生的废弃二甲苯、甲醛等液体,必须统一回收,严禁随意倾倒入下水道

3.未固定病理标本取材应在P2级实验室中进行,严格区分污染区、非污染区,应有单独的洗手池和溅眼喷淋设备

4.有完善的易燃品、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规范

5.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有接触有害品职务补贴,并定期做职业病体检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9

一、目的:为加强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向社会,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不合格医疗器械包括内在质量不合格、外观不合格及包装不合格,如产生破损、污染、生锈、变质、过期等现象。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

1、来货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验收员填写拒收单,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移入不合格品库;

2、在库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养护员填写质量复检单,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移入不合格品库;

3、销后退回发现的`不合格品,由验收员填写复检单,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移入不合格品库;

4、各级药监部门抽检或通报不合格品,由质量管理部签发通知,移入不合格品库;

四、不合格医疗器械设专库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品名、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不合格原因等。

五、不合格医疗器械报损: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单”,经质量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损。

六、需销毁的不合格医疗器械,由质量管理部会同储运、经营部负责人组织、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销毁记录保存三年。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10

一、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病学特点,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意识和工作水平,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工作,发现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规范报告,并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四)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和加强消毒隔离和防护工作,为医务人员提供合适、必要的防护用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工作效果。

(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医疗器械、污染物品、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清洁与消毒;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必要时按照要求进行空气消毒。

(六)医疗机构应当合理安排医务人员的工作,避免过度劳累,并及时对其健康情况进行监测,注意监测医务人员的体温和呼吸系统的症状。

(七)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医疗废物处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和管理。

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

(一)发热门(急)诊。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循标准预防原则,严格执行手卫生、消毒、隔离及个人防护等措施。在接触所有患者时应当戴外科口罩,接触疑似或确诊患者时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应当进行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4.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发热门(急)诊时,要按照有关要求,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二)收治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病区(房)。

1.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

2.应当配备数量充足、符合要求的消毒用品和防护用品。

3.对疑似和确诊患者应当及时采取隔离措施,疑似患者和确诊患者应当分开安置;疑似病例进行单间隔离,经病原学或者血清学确诊的同类患者可以置于多人房间。

4.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与接触隔离措施。具体措施包括(1)医务人员进入或离开隔离病房时,应当遵循医院隔离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并正确穿脱防护用品。

(2)原则上患者的活动限制在隔离病房内,若确需离开隔离病房或隔离区域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造成交叉感染。

(3)用于疑似患者的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实行专人专用。非专人专用的医疗器具在用于其他患者前,应当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4)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若必须探视时,探视者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三)医务人员的防护。

1.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根据其传播途径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和接触隔离。

2.医务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应当严格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正确进行手卫生。

4.一次性的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或隔离衣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5.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导致感染的危险性程度采取分级防护,防护措施应适宜。

(1)标准预防适用于所有医务人员。

(2)一级防护适用于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应当穿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必要时戴乳胶手套。

(4)严格执行洗手与手消毒制度。

(5)结束工作时进行个人卫生处置,并注意呼吸道与黏膜的防护。

(3)二级防护适用于进入疑似和确诊患者留观室、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接触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以及患者使用过的物品等的医务人员;转运患者的医务人员和司机。

(1)严格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

(2)严格遵守消毒、隔离的各项规章制度。

(3)进入留观室和隔离病区(房)的医务人员必须戴防护口罩,穿工作服、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戴手套、工作帽。严格按照清洁区、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的划分,正确穿戴和脱摘防护用品,并注意呼吸道、口腔、鼻腔黏膜和眼睛的卫生与防护。

(4)三级防护医务人员为确诊患者实施吸痰、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等操作时,应当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加戴防护面罩或全面型呼吸防护器。

(四)加强对患者的管理。

1.应当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及时进行隔离,并按照指定路线由医务人员指导和引导进入病区。

2.患者进入病区(房)前应当更换衣服,个人物品及换下的衣服集中消毒处理后,存放于安全的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保管。

3.病情允许时,患者应当戴口罩;在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卫生纸遮掩口鼻,然后将卫生纸丢入医疗废物容器;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当使用清洁剂洗手或者使用消毒剂消毒双手。

4.患者出院、转院时必须进行沐浴或适宜的消毒处置,更换干净的衣服后方可离开病房;患者住院期间使用的个人物品经消毒后方可随患者或家属带回。

5.如患者死亡后,应当及时对尸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浓度为3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棉球或纱布填塞患死者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布单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由专用车辆直接送至指定地点火化。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11

1.管库人员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500元以下器械的筹划、供应、管理工作,做医疗保健抢救器材的供应。

2.按照医院规定,及时、正确地执行各项登记、统计、预算和报表。经常和科室保持联系,解决存在的问题。

3.对消耗物品一季度盘点一次,半消耗物品(金属)半年核对账物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检查,保证账物相符。

4.每月5~25日发放常用器材。发货时以各科请领数为基础,按库存情况,在不影响各科正常工作情况下,酌情增减。一般情况不补发,补发报据货源情况,如手套、缝线、x光胶片等,到货后便及时通知领取。

5.库房管理人员根据当月和各科填写的请领单及库存情况认真填写采购单,书写要清楚正确。如品名、规格、数量,特殊的要写清厂家,经查对后每月30日前交采购人员执行。

6.按入库凭证及时验收核对入库、归位。应按有效期远近存放,并在入库单上签字方可生效。若有问题(质量等)在二日内向采购人员提出,由采购人员对外交涉。

7.常用器械库要有三个月st存量、急救器材r:存半年量。若有短缺要多方联系,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特殊情况及时上报,避免影响抢救工作。

8.对库存器材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定期清仓,随时掌握数量、质量情况。发现近效期药品提前三个月上报,提出处理意见,解决后向院汇报处理结果。

9.对收旧、报废物品要根据修理人员填写报废单方可报废或换发。科室需增加基数时应写报告,经领导指示后方可增补发放。

10.管库人员每月要争取1~2次到医药公司等单位了解市场信息、了解新品种,为临床提供市场情况。

11.年终填写原、收、付、存表,详细对账、盘库。对照上一年原、收、付、存表写出小结。

12.保持库房整洁,保证阵物安全,存放有序。管库人员不得向外泄露物资库存情况。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库房。库房内不许存放私人物品,禁止库房内吸烟和存放易燃物品。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12

______医院门诊收费处位于医院门诊部一楼大厅,归属医院财务科管理,主要负责门急诊病人挂号、检查费、药品费等收取工作。财务科共有干部职工22人,其中门诊收费处有10人,大专学历4人,中专学历3人,中技1人,高中2人,平均年龄25——2岁,其中有1人为中共党员,6人为共青团员。门诊收费处从20__年2月开始参加创建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20__年3月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20__年在上级团委、院党委和院团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医院“一切为了病人、为了病人的一切、为了一切病人”工作思路,以____新建市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青年文明号创建力度,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抓好政治学习,促进医德医风建设

二、加强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财会工作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形势下不断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是财会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一年来,我们除了进一步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外,还认真学习业务新知识,积极参加财政局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经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为代替原始、繁琐的手工收费,提高工作效率,以便更科学、合理、准确、规范地收费,20__年医院装备了天网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全部实行电脑收费。从手工收费一下子转到使用电脑收费,给一些以前很少接触甚至从未接触过电脑的同志带来了困难,打字速度慢,病人排队等候时间久了,常常埋怨。

为了克服这个困难,收费员自己掏钱利用空闲时间到电脑培训中心学习,苦练基本功。一个月过后,收费员个个都进入了正常的轨道,规范、准确、快捷的电脑收费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做到了明明白白收费,群众安安心心治病。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职责,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到对患者文明礼貌,举止端庄,态度和蔼,热情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全年所经手的收据1024本,总金额为34629449.96元,能做到字迹清楚,不错项,不多收,不少收,按时上交票据,没有发现同志利用职务之便涂改发票进行贪污的现象。由于做到了规范化管理,使医院的业务收入从20__年的____元上升到20__年的____元,同比增长____%。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科室主任______同志被评为市20__—20__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获得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号长______同志获得县先进工作者,门诊收费处有2人被评为20__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2人获得院先进工作者称号。

三、加强资金管理,为夺取抗击伤寒疾病的胜利提供保障

20__年春夏季节,伤寒疫情袭击__镇。在省、市及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们积极配合医院搞好疾病防治工作。财务科的工作主要是管好资金,特别是上级下拨的伤寒经费专款专用,设有伤寒经费专帐,按时报送所需的报表;我们收费员不是搞医学的,但我们和临床医护人员一样,奋战在抗击伤寒疾病一线上,与伤寒疑似病人、发热病人近距离接触,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做好收费工作。与医护人员一道克服困难,扎实开展各项防治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治愈病例30多人,但由于我们防护措施得力,有效控制了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实现了医护人员“零”感染率。由于工作突出,成绩显著,得到了上级嘉奖:医院被授予先进集体,5人获得市县先进工作者。

四、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

在搞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3月份,积极参加学雷锋和植树造林活动;8月份派员参加医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团下乡宣传、义诊;12月份全县开展的扶贫济困送温暖捐助活动中,我们财务科职工慷慨解囊,共捐款360元,衣裤8件(条),鞋子4双,蚊帐2顶,为灾民和困难群众献上了一份爱心。

通过创号活动,职工的服务意识大大增强,做到了说话和气,语言文明,收费细心,服务热情,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虽然创号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的要求还甚远,我们决心再接再厉,发扬优点,克服困难,加大创建力度,向省级乃至国家级青年文明号奋进。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13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执业活动,促进医疗 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国务院《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所)、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站、室)、急救中心(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护理院(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其它医疗机构。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健康服务为宗旨。

医疗机构依法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和侵犯。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许可和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自治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药品监督、规划、发展计划、物价、公安、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医疗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医疗机构实行执业许可制度。

第七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评审。

第二章 设置审批

第八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编制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应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区、县(自治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纳入当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符合市和区、县(自治县、市)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九条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一)一百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疗养院和康复医院;

(二)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所)、急救中心(站);

(三)专科疾病防治院(所)。

区、县(自治县、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除前款以外的其它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

第十条 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按本条例第 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批准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理由。区、县(自治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同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申请人在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它手续并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设置。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的有效期分别为:

(一)设置一百张床位以上的医疗机构为三年;

(二)设置一百张床位以下的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所)、专科疾病防治院(所)为二年;

(三)设置门诊部、急救站、护理院(站)、卫生院、诊所、卫生所(站、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其它医疗机构为一年。

超过《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未设置的,应重新申办设置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的名称、诊疗科目,应当申办变更审批手续。

变更《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核准的医疗机构类别、规模、选址、设置申请人,应当重新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 申请设置下列医疗机构,其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县以上城镇设置诊所的个人,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二)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应取得《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后从事五年以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设置护理站的个人,应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从事五年以上护理专业的临床工作。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人员;

(四)发生责任性医疗事故和二级以上技术性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六)受吊销医师和护士执业证书行政处罚不满二年及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不满二年的医务人员;

(七)患传染病未愈或其它健康原因不宜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人员。

有前款第(二)、(三)、(四)、(五)、(六)、(七)项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关联法规:

第十五条 申请设置个体诊所或者个体护理站,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设置申请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及体检证明。

第十六条 申请设置除第十五条以外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

(二)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三)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设置申请人的资信证明。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拟在执业登记地址以外设置分支机构的,应按本条例的规定另行办理设置审批手续。

第三章 执业许可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执业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进行审批。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有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的执业场所;

(四)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其最低数额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规模和类别作出规定;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登记机关审核认定。含有'中心'字样的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除外)的名称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医疗机构原则上只使用一个名称,确需使用两个以上名称者,必须明确第一名称,并经登记机关批准。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需要变更名称、地址、类别、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病床数,必须向有管辖权的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核准登记科目之外的诊疗活动。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开展输液业务,应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一至六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一)不符合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

(二)限期整改期间的;

(三)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不合格的。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

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第二十三条 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许可证者应立即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经登记

机关核准后,收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非因改建、迁建、扩建,停业超过一年者视为歇业。

第四章 执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必须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做到一证一点,定点亮证行医。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预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污水和废弃物,做到达标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第二十八条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将医疗场所租赁、承包或变相租赁承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从事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符。

不得出卖或出借本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和票据;不得使用其它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检查报告单和票据。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组织卫生技术人员在本机构以外的场所开展诊疗活动,应征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但疑难危重病症会诊、急救等除外。

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非医疗机构不得组织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医学健康宣传及咨询活动。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工作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本人照片、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第三十一条 未经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亲自诊查、调查,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出生或者死亡等有关证明文件。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和市物价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诊疗、药品等费用并出具依据。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和市药品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配备和使用药品。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不得发布不真实的医疗广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伪造或被吊销、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开展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 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 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三万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开展执业的;

(三)擅自执业的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出卖、出借、转让、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冒用其它医疗机构名义从事医疗执业活动;

(三)出卖、出借本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检验报告单和票据;

(四)使用其它医疗机构的病历、处方、检验报告单和票据;

(五)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医疗场所租赁、承包或变相租赁承包给其它单位和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逾期不改正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诊疗活动超过登记科目的;

(二)未经变更登记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地址、类别、床位的;

(三)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输液业务的;

(四)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单位内部医疗机构向社会开放的;

(五)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第三十八条 未经批准发布医疗广告或发布不真实医疗广告的,按有关广告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关联法规: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混乱,直接影响医疗安全的,登记机关应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顿期满仍不合格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向医疗机构收取有关费用,应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卫生防疫、医学科研、教学等单位设置的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适用本条例。经批准向社会开放的驻渝军队医疗机构适用本条例。

第四十五条 外国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在我市开设医疗机构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14

为了更好的打造本公司的整体形象,规范各部门的职责,特订立如下规章制度,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一、质量管理部职责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贯彻执行有关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具体负责并维护负责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负责组织起草、编制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质量职责等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督促质量管理文件的执行;

4、在企业内部对医疗器械质量行使裁决权;

5、负责医疗器械的质量验收,指导和监督医疗器械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作,接受企业内部关于质量技术问题的咨询;

6、收集、分析医疗器械质量信息,调查处理医疗器械质量查询,投诉和质量事故,组织企业质量工作分析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7、审核不合格医疗器械,对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8、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对企业员工医疗器械质量方面的教育或培训的;

9、负责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

10、完成其它核实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业务部职责

1、负责制定年、季、月度医疗器械采购计划,并且实施;

2、向财务部提供资金需求及付款计划;

3、收集供货商及市场信息资料,建立、健全供货商档案;

4、负责供货商的前期考察,筛选及供货商考核、评价;

5、负责医疗器械货源和价格行情的调研;

6、负责采购合同的起草,并提交审批核准;

7、依据国家物价有关规定对购进药品的价格进行审核;

8、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计划的制定;

9、负责本部门员工业绩考评。

三、配送中心职责

1、坚持质量第一的&39;原则,执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具体负责在医疗器械储存和运输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并维护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3、对在采购计划范围内的来货进行接站,完善交接手续;

4、配合质量验收员完成来货验收,详细检查来货药品的各类标识,外观和包装质量,发现质量瑕疵时,及时与质量管理部门取得联系,把好医疗器械质量入库关;

5、加强在库医疗器械的保管养护,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分类分区存放;

6、负责医疗器械出库验发工作,依据出库凭证与实货逐项严格核对,检查包装完好状况,防止出库差错;

7、对经营用车进行管理及调配,医疗器械运输应捆扎牢固,防止破损及事故发生;

8、加强对全体储运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负责对重大问题改进措施在储运部门的实施落实;

9、连锁门店配送医疗器械送货要及时准确送达各门店做好交接手续;

10、做好月、季、年度的库存盘点工作,确保帐、货、卡相符。

四、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严格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

3、在采购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应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4、采购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现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

5、购进的产品必须有产品注册号、产品包装和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工商、商购销合同及进口医疗器械合同上注明质量条款及标准;

6、对首次供货单位必须确定其法定资格,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征求质量部门意见,并经企业负责人批准;

7、从生产(经营)企业购进首批医疗器械应向生产(经营)企业索取测试合格报告。并建立医疗器械质量档案,便于研究处理医疗器械质量问题;

8、购进医疗器械产品应开据合法要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9、按规定签转购进医疗器械付款凭证,付款凭证应有验收合格鉴章后方能签转财务部门付款。凡验收不符合规定,或未经验收人员签章者,一律不予签转付款;

10、进货人员应定期与供货方联系,或到供货方实地了解,考察质量情况,配合质量管理部共同做好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工作,协助处理质量问题;1

1、业务人员应及时了解医疗器械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避免医疗器械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五、质量验收的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购进医疗器械的质量,把好医疗器械的入库质量关,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医疗器械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人员负责,质量验收员应有高中以上学历,并经岗位培训后方可上岗;

3、验收员应对照随货单据及业务部门(或仓储部门)发出的入库质量验收通知单,按照医疗器械验收程序对到货医疗器械逐批验收;

4、到货医疗器械应在待验区内,在规定时限内及时验收,验收完毕后,及时入库;

5、医疗器械入库时应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不足6个月(含)的不得入库;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6、应做好医疗器械质量验收记录(微机),记录要求内容完整,不缺项,字迹清晰,结论明确,每笔验收均应由验收员签字或盖章(微机员应注意保密本人口令密码),验收员应在入库凭证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结论;

7、退货验收按进货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六、医疗器械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1、为了保证对医疗器械(区)实行规范管理,正确合理的储存,保证医疗器械的储存质量,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分配仓位,合理使用仓容,按照五距要求,合理堆码、整齐、牢固,无例置现象;

3、库存医疗器械产品应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的产品不得混垛;

4、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坚持每日上午10点,下午4点各观测一次并做好温湿度记录,并根据医疗器械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不同性质的医疗器械产品储存安全有效;

5、医疗器械要有效实施色标管理,待验产品,退货产品区————黄色;合格产品,待发产品区————绿色;不合格产品区————红色;

6、医疗器械产品应分类储存管理。应分:卫生材料敷料类、金属器械类,一次性无菌器械类、电子诊断类、含药成份类、乳胶类等分大灯摆放;

7、实行医疗器械效期储存管理的产品,对近效期的产品可设定近效期标志。对近效期的产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8、保持库房(区)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量打扫,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9、医疗器械产品,坚持以预防为主,消除隐患的原则,开展在库养护工作,防止医疗器械产品变质失效,确保储存器械产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10、养护人员应按照医疗器械产品养护的管理规定要求,定期对在库器械产品,根据流转情况进行养护与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对有问题的产品设置明显标志并暂停配送发货。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七、医疗器械配发复核管理制度

1、为规范医疗器械出库配发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销售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出,特制定制度;

2、医疗器械出库必须经发货、配货、复核手续方可发出;

3、医疗器械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4、业务按照配货计划和连锁门店上报的进货计划向配送中心发出发货通知保管人员按内部移库单发货完毕后,在内部移库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分发至对应门店的货位或周转箱内,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人员必须按内部移库单逐品种、逐批号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等;

5、对出库医疗器械逐批复核后,复核人员应在内部移库单上签字或盖章,明确复核结论并记录复核内容。复核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生产厂商、有效期、配送日期,以及要货部门名称和复核人员等项目。出库复核记录凭证应保存不得少于__年;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人中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质管部处理:

(1)医疗器械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医疗器械超出有效期。

八、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凡应标明有效期的,未标注有效或更改有效期有按伪劣医疗器械处理;

2、医疗器械应按批号进行储存养护,根据医疗器械的有效期相对集中存放,按效期远近依次堆码存放;

3、未标注有效期的入库质量验收时应判定不合格医疗器械。验收人员应拒绝收货。

4、在近期6个月的产品应在货位上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5、近效期医疗器械产品,配送中心仓库各连锁门店,按月填写效期崔销报表,报总部业务部和总经理,以便于掌握近效期情况,进行崔销或与供货方调解。由于工作疏忽没有及时上报,造成损失,责任由部门自负,按有关罚则处罚;

6、有效期不是6个月的,不得购进,不得验收入库;

7、及时处理过期失效产品,严格杜绝过期失效产品发出流入市场。

九、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企业对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的管理机构;

2、质量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医疗器械均属不合格产品;

3、在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应存放于医疗器械不合格品库(区)挂红牌标志。报质量管理部同时填写拒收报告单,通知业务部、财务部把住付款关,并及时通知供货方,确定退货或报废销毁等处理办法;

4、质量管理部在检查医疗器械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应出具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通知单,及时通知配送中心仓库和各连锁门店立即停止出库,配送和销售,同时按配送记录追回已配发到各连锁门店的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配送中心不合格产品库(区)挂红牌标志;

5、在医疗器械养护,出库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配送和发货。同进按配送记录追回已发的不合格产品,并将不合格产品移放于不合格产品移于不合格产品库(区)挂红牌标志。

十、卫生规范

1、卫生管理责任到人,办公场所应明亮,整洁,无环境污染物;

2、办公场所屋顶、墙壁平整,无碎屑剥落,地面光洁,无垃圾,尘土和污染物;

3、办公场所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彻底清洁;

4、库区内不得种植易生虫的草木,地面光洁、无积水,垃圾,排水设施正常使用;

5、库房门窗结构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安全防火、防虫、防鼠等设施;

6、库内设施设备及医疗器械包装不得积压污损;

7、在岗员工必须着装整洁,佩戴胸卡、勤洗澡、勤理发,男、女发型适宜,不得留怪发型;

8、每年定期在__月份组织全员健康体检。健康检查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结果由综合办存档备案;

9、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经体检如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皮肤病或其它的疾病,应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患者身体恢复健康后应经体检合格方可上岗。

十一、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为了便于对医疗器械产品是行物理检测和养护保管,所有经营品种均应取得产品标准;

2、医疗器械检验的标准为:

(1)《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2)《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

(3)《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3、产品标准包括:生产、制造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与技术参数,检测报告、生产制造许可证书、新产品技术报告,产品性能自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

4、质量管理部为产品标准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总部门店所经营品种的产品标准的管理和归档工作。质量管理部门有权对没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商品拒收;

5、质量管理部对业务部门采购新产品必须向厂方索要产品技术报告,产品性;

6、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防疫部门、技术监督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时,或上级药品监督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本企业应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及连锁门店停止配送和销售。同时,按配送记录追回不合格产品,并将不合格产品移入不合格品库(区)挂红牌标志等待处理;

7、不合格医疗器械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报损、销毁工匝配送中心统一管理,各连锁门店不得擅自销毁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不合格产品的报损,销毁由配送中心仓库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报损不合格产品清单、销毁清单和各审批表,经批准后,并填写财务损益单,报财务记心、保卫科等部门监督下不进行销毁;

8、明确不合格医疗器械仍继续配送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不合格医疗器械的报损,销毁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存__年。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能自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交质管部存档,没有以上报告的新产品,一律拒收。

十二、医疗器械销售与售后服务制度

1、连锁总部和门店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医疗器械产品,总部和连锁门店在显著的位置悬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产品实行公司总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到连锁门店销售。不得向其他单位销售,门店不得自行采购和销售;

3、公司总部和门店不得经销无产品注册证、无生产许可证的医疗器械产品;

4、总部和门店不得经销过期、失效、不合格及国家淘汰的医疗器械产品;

5、企业应有经营品种目录,并建立销售记录台帐,内容项目完整,不漏项目,不得违规超范围经营医疗器械产品;

6、总部和门店不得误导、欺骗顾客、散布违法广告、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7、应收集用户对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和企业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

8、应对用户意见或质量问题跟踪调查,并正确处理用户意见和质量问题;

9、需要维修的医疗器械产品总部和门店积极度为消费者做好退换货的管理工作。并做好退换货记录。

十三、质量跟踪和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1、为了加强经营医疗器械的安全监管,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管理,确保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业务部应建立完整的医疗器械购销记录,保存完整的有效证件,购销记录及有效证件必须保存到产品有效期限后满__年;

3、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停止销售,及时向质量管理部报告。经验证为不合格的及时公告,主动收回不合格产品;

4、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医疗器械的不良信息。各部门、门店应注意收集所经营医疗器械不良信息,及时填报不良反应报告,上报质管部。

十四、门店进货验收陈列制度

1、医疗器械必须从总部购进,不得自行从其它渠道采购医疗器械;

2、门店应按照具体品种的销售情况,及时向总部报送要货计划,要货计划应做到优化存储结构,保存经营需要,避免积压滞销;

3、门店设置专门的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对总部配送药品的质量验收工作;

4、质量验收员必须依据配送中心的送货凭证,对进货医疗器械的品名、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及数量的核对,并对其包装外观进行检查;

5、陈列医疗器械的货柜、橱窗保持清洁干净;

6、凡有质量疑问的医疗器械,一律不予上架陈列、销售。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15

一、质量事故指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各环节中,因器械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异常情况。

二、按照质量事故报告程序对质量事故进行报告。

三、质量事故部门填报质量事故处理表,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四、质量管理部门给出处理意见并督促处理措施的执行。

五、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要上报总经理

六、相关部门对质量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对员工进行教育,采取防范措施。

七、质量管理部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汇总。

对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按: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执行,并要作好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16

一、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

1.应完善医疗安全责任制,使各科室(部门)和各级医务人员做到层层对医疗安全负责。

2.责任制应达到有责任目标、有实现目标的保障措施、有检查考核办法、有奖惩激励制度等要求。

二、医疗安全教育。

1.目的

目的旨在使医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职业道德上、应变能力上和保证医疗安全的心理状态及技能上,排除各种主观障碍。

2.医疗安全意识教育:

(1)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意识;

(2)增强医疗安全责任感,增强医疗安全管理的法律意识;

(3)克服自身及周围有关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医德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包括医德理念与医疗安全、医德规范与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与医疗安全等相关性的认识。

4.质量管理知识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1)医疗安全教育是质量教育的重要内容;

(2)为保障医疗安全又需要掌握相关的质量管理知识,主要是医疗服务质量安全质量特性的内涵与外延知识、标准化管理知识和医疗缺陷管理知识等。

5.医疗技术与医疗安全相关教育:

应紧密结合继续医学教育,将医疗安全教育贯穿于医学技术教育之中。

三、医疗缺陷检控与安全把关。

1.医疗不安全事件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特点。因此,必须时时处处进行缺陷检控,加强医疗安全把关,以防患于未然。

2.一般地说,医疗不安全事件均潜藏在日常的医疗缺陷之中,因此。强化日常医疗缺陷管理,既是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卡紧医疗不安全事件源头的重要对策。在此基础上,还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自下而上和各级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对重大高难度或新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把关的制度。

四、重点病人医疗管理。

传统的医疗安全管理的主要对策是强调重点病人医疗管理。此对策是行之有效的,在全面系统的医疗安全管理中,仍需重视采用。

五、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控制对象的医疗安全“包保机制”。

医疗安全管理突出重点的另一个方面,就是建立重点科室(专业)及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包保机制”。重点科室即通过科室安全评估发现医疗安全系数特低的科室(专业)、重点工作岗位和工作人员,对他们采取特别防范措施的有效办法,就是指定各级领导和技术骨干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帮助和监督治理。

六、不安全因素检查消除措施。

通过每年一度的医疗安全大检查,以科室为单位评价不安全因素存在的程度,并对明显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治理消除措施。

七、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的安全防范部署。

医疗不安全事件易发境况是指夜班、节假日及其他容易发生医疗不安全事件的环境和情况。每有这种情况均应进行医疗安全防范的特别部署。

医疗管理制度范本篇17

一、x线及ct检查常规普通检查,须在检查后两小时内出报告,特殊检查须在24小时内出具,急诊检查应在半小时内出结果。

二、所有检查实行登记制度,并对报告和胶片实行签字领取制度。门诊检查报告及胶片原则上须由患者本人或家属签字后方可领取(申请医生如需帮患者领取,也可在签字后领取)。住院患者检查报告及胶片一律由影像科送达该病区护士站并签字确认(每天下午四点以前将当天检查送至病区,如当天下午四点以后的检查,需次日八点送至病区)。

三、住院患者检查报告及胶片原则上由当天拍片(兼登记)的技师负责送至各病区护士站并签字确认。

内窥镜室诊疗管理制度

1、内窥镜室必须制定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医师应熟悉内窥镜的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须签署特殊检查知情同意书。

2、检查前要认真查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影像诊断及临床要求等,防止误差和遗漏特殊检查要求及必需的附加检查。

3、检查过程中,操作医师应手法轻柔、技术熟练,尽量减轻病人的痛苦,认真仔细地对检查部位进行全面观察,做到准确、迅速、安全,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4、检查时所取标本应标明病人床号、姓名后与送检单一同送检验科。

5、需做内窥镜治疗时,必须签订特殊治疗知情同意书。严格掌握内窥镜治疗适应症。

6、制定报告单审批签发制度,由上极医师负责对报告单进行审查和必要修改,合格后方可签发,如诊断不清可请会诊。

7、开展质控工作,将检查结果与影像、病理、手术结果、治疗效果进行综合分析,以提高诊断符合率。

8、应备用急救设备,并经常检查急救设备状况和急救药品有效期。

9、严格执行内窥镜消毒隔离制度,按规定严格做好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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