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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

时间: 新华 制度

制度是作为社会、政治和经济机制的基础,对于解决复杂的现代社会问题至关重要。这里提供优秀的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方便大家写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参考。

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篇1

一、日常档案工作办法

1、校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的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与图像声像资料,是校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校学生会档案由办公室分类统一管理;各部门档案由各部门部长整理,秘书处监督管理,每一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

3,校学生会档案包括人事档案,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及活动档案。

4、各部门策划筹备的各项活动的所有资料,必须一式两份办公室处存档,以备查找。

5.档案形式要求:对于各部文档案,应有文本和电子两种版本。对于磁盘、磁带,CD,VCD等介质,向办公室索取档案带,待总结完后一并上缴。

6.档案上缴日期:在该项活动结束后一周内。

7.档案上交时由办公室签收。

二、档案内容要求:

(一)人事档案包括个人履历简介、年度工作鉴定,以及其它有关材料,由主席团负责考察记录。

l、个人履历简介是校学生会成员的基础档案,由有关个人及部门填写。

2、年度工作鉴定是对大学学生会成员每年工作的评定,一式三份,每年由大学学生会送一份到被鉴定人所在学院,作为评定奖学金、评选三好生、优秀学生会干部的依据之一。

3、工作鉴定是大学学生会成员免职或毕业离校时对其总体工作的鉴定,由学校有关部门存入该学生档案。

(二)工作档案包括校学生会工作目录,各部门工作档案,上级及外单位来文以及其它有关档案,由办公室整理保管。

1、大学学生会工作目录是校学生会的大事记,按日期顺序记录,并标上详细内容所在有关档案的页码。

2、各部门将其各项工作指示、活动通知、会议文件、决定、建议意见、经验总结等认真详实地加以记载,由分管主席定期检查并交给办公室整理后将重大事项列入工作目录。

(三)财务档案包括账目、现金收支表、各种有关票据、表格等,由主席团负责,定期检查,详见财务制度。

(四)活动档案

1、活动档案内容包括活动企划书;活动筹备情况;活动及进程结果;活动新闻稿,照片等各种文字与图像资料。

2、活动结束后由主办部门及时写出工作总结,并与以上材料一起及时办公室归档。

三、档案查阅办法

1,查阅要求:

1)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所需向秘书要借阅有关文件,但不得将有关文件作非工作之用。

2)各部门借阅文件后,应保持文件的完整、清洁,不得在文件上乱涂乱写,并且应该及时归还,若有遗失应做出书面检讨,主席团会做出相应的警告、批评。

3)查阅前请对照办公室档案清单,明确档案名称及档案号。

4)认真填写索档单,并由部长以上签名。

5)各部在指定时间办理查档手续,并同时告知办公室归还日期。

6)档案阅毕后请及时归还,过期不还办公室有权进行查询并作相应处理。

2、借阅手续:

(1)借阅档案必须有证明,由主席团授权后方可借阅,没有证明的一律不予借阅。借阅档案必须进行注册登记,登记时应注明借阅人姓名、地址、借阅的内容和时间等。

(2)借阅档案应办理登记手续(包括编号、内容、时间、借阅人员、记录人),做到责任落实到个人。

(3)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主席团同意除外),延期归还由办公室给予口头警告、批评。

(4)复制文件必须征得主席团的同意。

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篇2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学生会学生会团:贯彻执行党总支、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各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秘书部:统一管理各部档案、登记每天加/扣分情况,将情况通知到各班。召集学生会各类会议,做好会务工作。

劳卫部:保证系部环境干净整洁,检查校内卫生打扫情况,营造好的校园环境。

体育部:登记早操、课间操出操情况,协助举办各类体育竞赛。

宿管部(男/女生部):对全校宿舍的卫生进行定期的检查。

纪检部:负责校门口执勤,校园安保工作及学生日常文明习惯登记。

宣传部:检查每期黑板报,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活动宣传,印发报表。

组织部:承办各类活动开展,检查文化晚餐开展活动,收缴稿件,登记数量。

文艺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检查每天10分钟唱歌活动。

学习部:组织各类学习竞赛,不定期登记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兼团员注册、团费收缴。

广播站:负责校园广播及日常情况通知,收缴广播稿并登记加/扣分情况。

三、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学生会团→学生会学生会→副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2、学生会管理实行层层负责制: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部门的学生会、副学生会、学生会助理负责,学生会助理对学生会负责,副学生会对学生会负责。某一级职能人员一旦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不光追究其本人责任,还将追究其上一级分管领导责任。

3、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主要负责部门工作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或有学员举报,学生会学生会和副学生会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或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

四、会议制度

1、学生会实行例会制度

(1)学生会定期召开学生会周会,汇报和交流各部的工作,会议由学生会学生会主持。学生会周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周一晚自习,地点:机电系二楼半会议室,参会人员学生会团成员及各部部长,副部长。

(2)学生会各部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地点自行安排)

(3)全体学生会例会,总结、计划当前学生会运行情况,各部沟通交流,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一天报学生会办公室,由文秘部安排人员作会议通知、记录、备案。

2、学生会各种各级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签到),并将其作为会议记录的一部分上报学生会办公室。

3、学生会各级会议原则上不得缺席,若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无故不参加者,学生会内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上报系部,给予惩罚。

五、学习

(1)学生会干部首先应保证学习成绩处于带头领先水平,掌握熟练专业知识,提高文化素养,帮助学习困难者,并带动班级学习氛围。

(2)考试出现作弊行为者坚决免职。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2、若本制度与在此之前有关制度相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在团委学生会团。

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篇3

第一条中国__大学(__)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篇4

1.工作要抱着“认真、负责、积极、进娶务实、创新”的态度,服从上级安排。

2.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热爱部门,不得做损害部门的事。

3.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

4.熟记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做到(有“三从四得“三从:服从领导、服从老师、服从部长;四得:吃得、做得、挨得、玩得、”三心两意“三心:用心留意身边事、用心听、用心做;两意:心意、诚意;与秘诀:胆大心细脸皮厚等)。

5.早晚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需请假者必须得到批准方可。(特别是星期五下午)

6.捉虫、饭堂值日要到位,值日要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者可向部长或该天值日组长请假,可与其他组员对调值日。

7.文书工作要落实到位(认真登记每天扣分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按时按量上交等);成员当日检查时,如有班级卫生情况严重等,要及时向部长或总文书汇报。

8.开会要准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尊重他人,严于律己。9.要有时间观念,周记要准时交,工作、会议要准时出席。

10.仪容仪表要端正,不得佩戴首饰,工作时不得化妆、穿便服、穿拖鞋;注意言行举止,待人有礼,尊重师长;做事要以身作则。

11.定期做好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12.把工作当成是一种乐趣,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

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篇5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篇6

学生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利益的组织,是联系老师和同学的纽带,在第二课堂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生会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巩固学生会内部管理。现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请所有学生会干部以此为准则约束自身言行,树立学生会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一条学生会简介

(一)、学生会全称:

京山中学学生会

(二)、学生会宗旨及要求:

1、敬业、敬职、敬责、服务学生;

2、树立尽责意识;

3、树立服务意识,敢于吃苦;

4、注意自身形象,树立榜样作用;

5、探索工作方法,大胆心细;

6、工作、学习两不误,全方面发展;

(三)、学生会指导思想:

明确职责,力求创新,依靠集体,集思广益,脚踏实地,实现目标;

(四)、学生会管理模式:

学生会学生会负责制、责任追究制;

第二条各部门职能及权利

(一)、学生会团:

学生会学生会团(简称学生会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团由学生会学生会、副学生会及各部部长组成,学生会团工作中实行以学工处为核心的集体领导,任务下达后实行个人责任制,若未完成必追究其个人责任。

1、学生会对学生会全面负责,主持学生会工作,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定期向学工处汇报工作,提交;

2、副学生会协助学生会搞好全面工作,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和解释事务、主管监督部门工作。学生会不在时,由秘书代理学生会职责;

3、学生会团定期主持召开学生会干部会议,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部门执行的情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主要工作;

4、深入到同学中去了解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5、对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免有提名权。

6、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关系,促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7、组织学生会干部学习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各部职责

监察部:

1、监督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行为规范;

2、负责学生会会议考勤工作,并予以记录;

3、负责宣传栏的“监察事务”栏目的更新,并定期公布学员每周的违纪情况,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4、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

学习部:

1、了解学员对学校管理制度、设施、学习条件及教学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2、定期组织学员参与文化与艺术比赛;

3、配合宣传部搞好宣传工作;

4、了解学员对学校教学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教学部反映并协助解决;

5、负责记录学生会干部会议记录;

6、负责定期收集学员感言,学术问题并予以张贴,并在每月的15日和月末必须更新一次;

7、部长定期向学生会团提交述职报告;学工处批准后生效。

文艺部职责

1、负责文艺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根据校园文化的总体要求及学生会的人力、财力、物力的实际情况,选择正确的文化娱乐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3、发动和组织学生参加课余文娱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积极分子,充分发挥文艺骨干的作用;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体育部职责

1、负责体育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学生课余活动的规划和实施,通过组织活动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3、了解同学们对体育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体育活动的发展,促进体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与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密切联系,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活动,活跃校园生活;

6、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体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同学的体育观念,动员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生活部职责

1、负责生活部工作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工作总结;

2、负责有关学生生活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设施,并与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监督食堂工作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提高学生伙食质量;

4、大力宣传倡导爱惜粮食,文明用膳的风气;

5、热情关心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为同学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6、运用社会舆论和法律武器,保护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第三条会议制度

(一)、会议的分类和召开:

1、会议通常分为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下称全体干部会议)和各部门内部会议(下称内部会议);

2、全体干部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要求所有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临时会议时,另行通知;

3、内部会议由各部部长自定时间召开,但每次召开前都必须有备案;

(二)、惩处:

1、无故旷会者连续超过两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2、会议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连续超过三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3、不服从上级干部安排连续超过两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4、凡是每学年连续超过两次被扣分者将无权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等称号

5、长期无任何表现者,学生会团有权劝其退出学生会组织;

6、未及时完成上级干部安排的任务者,学生会团有权审批其干部资格。

7、执勤期间未佩戴工作证件者,予以警告。

第四条附则

1、学生会将定期进行“优秀干部”、“优秀部长”、“优秀集体”评选和表彰,并将优秀名单予以公布,加适当学分,以资鼓励;

2、学生会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工作条例,并报学生会学生会团,但不得与本章程冲突;

3、当本制度与学校相关制度有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4、本章程即日实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生会学生会团所有。

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篇7

一、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各部成员自觉服从部长安排,各部部长自觉服从学生会主席和副主席的安排。

二、院团委组织下达的任务根据各部的职权范围由主席或副主席安排部门完成,各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质量、有效率地完成,安排协助去完成工作的其他部门成员必须听从组织的安排,力所能及地帮助主要部门完成工作。

三、组织下达的任务主要负责部门及协助去完成的其他部门学生干部在执行任务时,不得超越其职权范围。如违反,有学生举报,追查属实,学生会主席团讨论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违反的学生干部及涉及人员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撤消其学生干部的职务。但如果情况紧急,可在问完部长或主席后越权处理。

四、学生会组织召开的会议无论大小,经主席与副主席商讨后,确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交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各部学生干部,各部成员须准时到场开会,如学生干部有特殊情况,必须在会前事先通知主席或副主席,经批准方可准假。办公室必须做好每次会议的记录,会后进行备案和存档。(例会具体制度见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五、凡具有以下情况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撤销现任职务: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

2、在班级中表现极差,造成不良影响者。

3、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考核不合格者。

4、其他违反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

六、学生会各成员不得利用职位之便做出损害学院形象的事,一经查实,立刻开除。(比如开学借学生会名义推销电话卡)

学生会例会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工作的及时开展,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增强会议的质量与效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我系学生会的主要会议分为部长例会、各部门例会。

二、会议地点一般设在3教333,若有改变,可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召开各种会议前,学生干部必须自觉提前到场,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按缺席处理。

四、部长例会每周一次,部长例会结束后各部部长要及时召开部门例会,安排学生工作,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在部长例会上汇报部门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会议依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六、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例会。凡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迟到或者早退者,须跟主席团或部长事先请假。未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者记做一次无故不到,情况严重者经主席团商议决定做开除处理。

七、会议开始前由会议负责人进行点名,凡迟到或早退、缺席者均需记录。

八、参加例会的全体成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对工作有意见或建议者,经允许方能发言。

九、开会期间手机须关机或者调为震动状态,无重大事情,不得接打电话。

十、无特殊情况,会议不得超过1个小时,尽量提高效率。

学生会活动制度

一、各部门成员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若因事无法到达者,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各部门应按照主席团布置的任务进行准备工作并按时完成,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作,当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在不妨碍本部门工作的情况下应及时给予大力帮助。

三、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若无法解决,应及时向部长或主席团报告。

四、工作分配时,各部门要服从主席团的统一安排,各部门自行安排本部门具体分工。

五、活动中各部应各司其职,学生会成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维护活动秩序,使活动顺利进行。

六、活动结束后,各部应该对活动场地进行清理工作,负责人未明确表示各部可以解散时,各部成员不得早退。

七、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对在本次活动中的工作或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以书面方式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办公室进行归档。

八、集体活动或外出活动时所有学生干部必须佩带学生会工作证。

九,活动过程中个成员要严守岗位,除去入厕等事情外,不得轻易离开。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对学生会的总体文档进行分类归档管理。

二、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在每学期初必须有详细的本学期工作计划,一式两份,分别由本部门及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的工作档案由各部部长保管。活动方案于活动前上交,总结及有关材料于活动结束后递交办公室。

四、凡学生会集体获得的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的体现,必须交办公室妥善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为已有。

五、如借用有关档案,须经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作登记方可,且用后及时归还存档。

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主要用于学生活动。

二、办公室负责学生会经费收支项目的管理。

三、若各部活动需要申请经费,应先向主席团申请,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支出。事后将发票送给各部门分管主席,待主席签字后方可到办公室报帐。

四、各部门举办活动应预先提出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并在活动举办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交主席团。

五、报销凭据一律使用正式发票。要求发票上写清物品、单价、数量和总额。发票持有人须用黑色笔在发票背面写明用途和经手人姓名及总额(大写)。

六、所有用于学生活动的开支情况必须有经手人和活动负责的部长,分管主席三人签名,由办公室进行统一登记,各部门活动经费发票要及时交到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向系团委书记统一报销。

七、学生会各项财政开支必须定期向同学们公布,确保透明化。

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及使用制度

1、学生会办公室每天需要有人值班,负责联系、接待、办公等事务,并保持室内的卫生。

2、办公室钥匙由主席及办公室干部掌握,任何人不得私自配钥匙。

3、办公室内不得进行其他一切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行为。

4、非相关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室内。

5、学生会办公室用于学生会日常工作,任何个人都不得将其挪为私用,各部或团体有事要使用办公室需由其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征得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的同意方可使用。

6、学生会各部使用办公室时应佩戴部门工作证。

7、办公室内的物品不得随意移动,使用完毕,各种物品应放回原处,并保持整洁。

8、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表态,任何个人意见不代表我院学生会。

9、借用办公室物品时,需要在办公室登记簿上做出登记,注明借用方姓名,并在使用后尽快归还。

学生会奖惩制度

一、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向主席团提出有利于学生会建设的意见。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系内通报表扬。

二、对多次在学生会内部获得口头表扬或公开表扬的学生会成员,学期末给予通报表扬,成为授予校“优秀学生会干部”光荣称号对象之一。

三、对始终勤勤恳恳工作、认真负责、任劳任怨的学生会干事,由所在部部长向各分管主席提名并交由主席团讨论,学年末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事”称号,并通报表扬,并在换届选举中优先考虑。

四、学生会干部一学期内工作成绩突出者,可由分管副主席提名并交主席团讨论,年末授予院“优秀学生会干部”称号。

五、学生会部门在一学期内工作成绩突出,经部长会议,主席团,团总支同意后,在学期末获得“最佳之星”奖。

附录:每人积分共100分。

扣分细则:开会不到者扣20分,有事请假仍需扣5分。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院团总支学生会制度视情节严重,扣50分或开除处分。工作敷衍草率,效率低下者视情况扣除20分到50分的处分。加分细则:对学生会建设有重大意义者将给予系内通报表扬,并加20分。优秀学生会干部加50分,优秀学生会干事加50分,获“最佳之星”部门每人加20分。

被开除者由办公室,主席团,团委确认,放可开除,同时需要在3教展板上说明开除原因。

学生会规章制度管理篇8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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