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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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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范本篇1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

丙方(受让方):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和乙方退伙事宜约定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甲、乙、丙、三方合伙开办了,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经营者(负责人)为,注册号为:_________。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

2、甲方、乙方自愿退出合伙(实际是甲方、乙方自愿转让合伙期间的股权),丙方同意甲方、乙方退伙,并且丙方同意作为受让人就甲方、乙方在合伙中的股权受让。

3、甲方和乙方在三方合伙中的股权经三方共同评估作价为(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整)。

4、丙方作为三方合伙人之一同意甲方和乙方的股权评估作价,并且同意支付甲方和乙方共计(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整),作为甲方和乙方退出该合伙的股权转让金。但是三方合伙期间因经营该店面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必须如实告知并由三方共同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税费、房屋租金、物业管理、及经营小吃时采购产生的对外债务等一切费用)。

5、丙方自受让该店面之后该店面所有的经营权甲方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6、基于三方之间的信任,丙方自愿于20__年12月31日之前不得将该店面转让于他人(第三人)。

7、甲方和乙方于本协议签字时生效并正式退出该合伙。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范本篇2

委托人:__,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受托人:__,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本人系_____公司的股东,本人占有该公司_____%的.股权,因拟以人民币_____元转让上述公司的股权给_____,兹委托_____为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人处理如下事项:

一、代表本人出席_____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二、与_____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委托期限: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二0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范本篇3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受让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址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职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于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___作质押,现甲方已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转让给乙方。甲方保证已对该股权拥有有效的处分权,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2、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进行审计,乙方按双方认可的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审计报告表以外的合营公司的债务,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代为承担,但应由甲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取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3、股权转让前,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或公司董事会组织)对公司进行审计,甲方按审计报告表的范围承担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应在其股权款中扣除。本协议生效后,尚未清结的以及审计报告以外属甲方应分担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按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或由乙方先行承担,然后由乙方向甲方追偿)。四、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五、纠纷的解决(任选一款)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1、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有关费用负担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公证、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由方承担。

七、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经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三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营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范本篇4

甲方(转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邮编:

乙方(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邮编:

鉴于:

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为公司(下称目标公司)的股东,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2、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价款受让该股权。

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成立于年月日,住所为:,公司类型为:,注册资本万元、截止本协议签署时实收资本万元。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经营范围为:

2、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股东及其持股比例:。

3、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详见本协议附件1。

第二条各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已缴清目标公司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2、甲方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股权是甲方真实、合法拥有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不具有司法、行政机关已依法裁定或以其他措施加以限制的情形。

3、本协议生效后之任何时候,甲方保证不与任何其他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等。

4、甲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已取得其按照法律规定或章程约定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详见附件2)。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已就放弃该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作出书面说明(详见附件3)。

5、甲方保证除本协议已披露的债务外,目标公司无任何其它债务。甲方未披露的目标公司已有及或有债务一律由甲方承担。

6、甲方保证全力配合目标公司、乙方签署工商变更的相应法律文件,完成本协议项下全部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所有工商变更手续。

7、乙方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转让标的、股权转让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方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小写:元)。

3、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采取下述第种方式: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款。甲方应在乙方支付上述款项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协助配合目标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2)分期付款:

第一期:本协议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元整(小写:元)。

第二期:甲方收到上述第一笔款项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交付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账册、业务合同及人员名册。(注:甲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时约定。)

第三期:甲方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应协助配合目标公司、乙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本协议项下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该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元整(小写:元)。

如本次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工作日内无任何第三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向乙方主张权利,则自前述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尾款元整(小写:元):

(3)其他付款方式:。

4、如果甲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乙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因甲方的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及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的违约金。

5、甲方应在收到各期股权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正式、合法、有效的发票。

6、甲方接受上述股权转让款的银行账户信息:

(1)开户行:

(2)户名:

(3)账号:

第四条目标公司的债务处理

1、本协议已披露的目标公司债务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由目标公司自行承担。

(2)由甲方承担。

2、甲方未披露的目标公司已有及或有债务一律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股权交割

1、本协议项下的股权交割日,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下列第项日期为准:

(1)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

(2)乙方名称记载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之日。

(3)甲方向乙方交付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及账册之日。

2、股权交割日后,乙方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第六条过渡期安排

本协议生效至股权交割日前,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在此过渡期内:

1、甲方应善意行使其目标公司股东权利,除目标公司日常管理开支及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外,目标公司不得新增任何债务,否则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不得对其享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质押、委托管理等。

2、。(注: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添加。)

第七条费用及税费承担

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费用及税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按相关法律规定由甲方、乙方各自承担。

第八条通知及送达

一方应以方式向另一方发出本协议相关的通知,通知发往该方在本协议文首所列地址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如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日以上,甲方有权单独解除本协议,并在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后,将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的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3、如果甲方未能够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协助乙方办理完毕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项万分之的违约金,逾期日以上,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4、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作出虚假陈述、保证或未履行其承诺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5、甲方就目标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应当就未披露的债务按转让股份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当甲方就目标公司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超过元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甲方违反本协议过渡期安排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7、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的,违约一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标的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出现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情况的,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本协议解除时,如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本协议解除之日起工作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甲方退还前述款项之日起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本协议项下已受让股权无偿转让至甲方名下。

(2)。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的,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保密

除非法律明确要求,任何一方均不得就本协议、其他附属文件及拟进行的交易,在未经本协议各方一致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作出任何公开或披露。

第十三条适用的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协议生效的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交本协议附件列明文件齐备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协议附件

1、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情况。

2、目标公司关于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3、目标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说明。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各执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份,目标公司留存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签名):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范本篇5

转让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_____币_________万元,投资总额_______币_________万元,实际已投资_____币________万元。甲方愿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并征得他方股东的同意,现甲乙双方协商,就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

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任选一款)。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范本篇6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__路______号

_________楼。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前言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京___________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章定义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

(2)"人民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权;

(5)"转让价"指第2.2及2.3所述之转让价;

(6)"转让完成日期"的定义见第5.1条款;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第二章股权转让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六十三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担偿还责任。

2.5本协议附件2所列明的债务由股权受让方承担。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第三章付款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300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字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字人合称"联合授权签字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字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字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章股权转让之先决条件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第五章股权转让完成日期

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析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第六章董事任命

6.1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1条第(9)款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人微言轻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第七章陈述和保证

7.1本协议一方现向对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每一方均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按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

(3)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4)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5)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

(6)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7)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额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

7.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并无一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7.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3: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7.1条及第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14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第八章违约责任

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分;

(3)股权出让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权受让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售其在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资产给第三方;

(4)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两年内,出现股权出让方或股权出让方现有股东从事与目标公司同样业务的情况。

8.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保密

9.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枯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9.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银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资的机构在进行其政党业务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披露。

9.3双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呼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4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章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发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0.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阴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十五(15)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阴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第十一章通知

11.1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专人递送、传真或挂号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如是以挂号航空信方式发送,以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应在发送后,随即将原件以航空挂号邮寄或专人递送给他方。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____路___号______楼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区________大街___号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附则

12.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2.2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2.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的程度。

12.4股权受让可视情势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需向股权出让方发出书面通知。

12.5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发生的任何税务以外的费用和支出由股权出让方负责。

12.6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协议股权转让之全部约定,取代以前有关本协议任何意向、表示或谅解,并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补充。

12.7本合同的约定,只要在转让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则在转让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直接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12.9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每方各执两份。

第十三章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及其他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权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目标公司全部资产清单(略)________

附件2

目标公司全部债务清单(略)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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