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信之家 > 协议书 >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协议

时间: 新华 协议书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协议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协议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协议(通用6篇)】,供你选择借鉴。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协议篇1

甲方(出让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市签署。

鉴于:

1、甲方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发起人,出资额为________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下称合同股份);

2、乙方愿受让有述股份;经友好协商,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股份的转让及价格

甲方同意将合同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承诺以__________(现金/银行转账/支票)受让合同股份。经双方协商,合同股份定价为__________元/股,股份受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二、付款期限

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转让款___________元。

三、交割期

双方确定,本合同自签署后之日起______日内为交割期。在交割日内,双方依据本合同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税费

合同股份转让中所涉及的各种税项由双方依照有关法律承担。

六、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不存在限制合同股份转移的任何判决、裁决。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资料、文件及所作出的一切声明及保证都是完全真实、完整、准确的,没有任何虚假成份。

3、甲方保证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由乙方履行的其他义务。

2、乙方保证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以及相关机构提供其主体资格、业务范围以及其他为核实公司受让合同股份资格条件的证明资料。

八、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1)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2)将争议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协议篇2

转让方(下称甲方):杭州___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股东代表:

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受让方1(下称乙方1):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2(下称乙方2):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1和受让方2以下统称乙方。

在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经营杭州___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全部股权,乙方有意收购的情况下,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转让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股权结构

1-1公司原是由甲方:谢华魁独自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华魁,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经营范围:。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附件1。

1-2公司股权转让后依法由甲方进行公司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后的法定代表人为陈建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公司变更后的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2。

第二条收购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公司,决定具体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整体转让公司股权的价格

为人民币15.8万元整。

第四条价款支付方式

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分期支付给甲方,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当日需给甲方支付定金2万元(可在最后一期抵作股权转让价款),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在公司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的第一个月为止。甲方指定账户是,账户名称:,开户行:中国银行支行,帐号。

第五条资产交接

5-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在个工作日内,按照双方已确认的公司《资产明细表》进行交割,交割工作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在此期间,甲乙双方共同保证移交财产的安全完整。交割过程中,双方应互为对方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2交割工作完成后,甲乙双方应签署《资产交接清单》,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对涉及原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公司《资产明细表》及《资产交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3。

5-3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乙方签署相关变更登记所需的手续,并出面为乙方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但本次公司变更登记所需行政性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给甲方提供公司变更登记所需的全部手续,否则,甲方不再为乙方直接办理公司变更登记,且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第个月开始支付转让价款。

第六条股权转让资产范围

6-1甲、乙双方在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资产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的资产作为本股权转让合同资产转让范围。

6-2甲方保证在股权转让前,公司厂区范围拥有的厂房、土地、机械设备等全部资产,均未设置抵押、担保;保证移交给乙方的公司全部资产为净资产。

第七条债权债务及职工安置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

7-2股权转让前公司原有职工,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前全部予以安置,所须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权利交割

本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公司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税收负担

乙方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非因法定原因中止合同,须提前10日通知对方,各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合同中止协议,规定中止合同的期限和中止合同造成损失的赔偿。

10-2乙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否则,每迟延一日应按迟延支付价款总额,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向甲方计付迟延支付违约金。

10-3若乙方超过规定时间30日仍未付清其当期应付款项,乙方在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情况下,须将其依据本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全部退还甲方,并承担全部手续的再次办理费用。乙方已支付款项,在扣除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费用后,由甲方退还乙方;如不足支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甲方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10-4乙方在未付清本合同全部价款之前,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受让股权、资产抵押、转让,否则应视为违约,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甲方另行支付违约金。

10-5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整体移交公司资产,并确保移交的公司资产权属无瑕疵,双方核实的资产明细移交无遗漏;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10-6甲方应确保其在本合同中的“保证、承诺条款”,以及提供的本合同附件真实、合法;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乙方给付违约金。

10-7甲乙双方未能按规定期限完成产权交割工作,如属非不可抗力原因所致,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格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对方损失的,由违约方继续偿付。

10-8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发生履约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一致同意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2-1本合同中所用的时间概念“日”,除指明为工作日外,均为日历日。

12-2在乙方正式接管公司前,甲方应报请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就股权转让后的公司复工及周边村民关系等问题召开一次县长办公会,使公司在乙方正式接管后能恢复生产。

12-3本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

12-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

1、公司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表;

2、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表;

3、公司资产明细表及资产交接清单;

4、公司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5、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6、临时恢复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8、本合同签订前有关公司的合同、文件及其它资料。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4-2本合同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甲、乙双方签字: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股东签字:

受让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协议篇3

出让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股份转让标的

甲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二、股份转让的价款、期限及支付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____%的股份,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投资____币_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的股份以____币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货币和金额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付清给甲方。

三、合同生效条件

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本合同已得到了各方权力机构(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与批准。

四、股份转让完成的条件

1、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与股份转让有关的全部手续,并将所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_____%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

2、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及工商管理登记档案中均已明确载明乙方持有该股份数额。

五、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甲方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合法持有该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3)甲方承诺本次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份未向任何第三人设担保、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益,亦未受到来自司法部门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诺其本次向乙方转让股份事宜已得到其有权决策机构的批准;

(5)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的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在有关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甲方不得处臵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并不得以目标公司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抵押;

(6)甲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目标公司及其自身向乙方作出的有关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合法经营及合法存续状况、资产权属及债权债务状况、税收、诉讼与仲裁情况,以及其他纠纷或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或因素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的&39;虚假、不实、隐瞒,并愿意承担目标公司及其自身披露不当所引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法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2)乙方对本次受让甲方转让目标公司__%股份的行为已得到了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对目标公司的基本状况有所了解;

(3)乙方保证其具有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能力;

(4)乙方保证在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后将进一步促进和支持该公司的发展。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需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约定或其附属、补充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该方对另一方的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2、本合同的违约金为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5%,损失仅指一方的直接的、实际的损失,不包括其他。

3、遵守合同的一方在追究违约一方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仍可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履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2、双方同意,出现以下任何情况本合同即告终止:

(1)甲、乙双方依本合同所应履行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且依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已完全实现。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所约定的股份转让事宜因其他原因未取得相关主管机关批准。

本合同因上述第(2)、(3)项原因而终止时,甲方应在10日内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保密

任何一方对其在本合同磋商、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生产经营、投资及其他任何方面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公众或任何第三人泄露、公开或传播此等商业秘密;也不得以自己或其他任何人的利益为目的利用此等商业秘密;除非是:(1)法律要求;(2)社会公众利益要求;(3)对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署地点: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协议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下签订本股份转让合约。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100%的股权,现甲方将其占公司30%的股权以贰万柒千元整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股份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计-----年

三.分红。每月五号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红利根据每月的纯利润按股份分配。

四.甲方有经营主动管理权。甲方如有经营变动,需和乙方说明。如果甲乙双方有分歧,甲方有决定权。

五.退股,中途退股。

1.如乙方合约到一年或者一年内后退股甲方需退伍千元整人民币给乙方。

2.如乙方合约到二年或者二年内后退股甲方需退壹万元整人民币给乙方。

3.如乙方合约到期甲方需退壹万伍千元整人民币给乙方

4.如果乙方无过错,而甲方无原因要求乙方退股。

(1)在合同一年或者一年内应退还乙方贰万柒千元整人民币。

(2)在合同一年后至两年内应退还乙方贰万伍千元整人民币。

(3)在合同二年后至合同到期应退还乙方贰万元整人民币。

六.乙方股份不得私自转让给任何人,

七.合约到期日,甲乙双方商定是否在继续合作。乙方对合作有决定权。乙方表示合作意愿,甲方不得拒绝。

八.甲方与房东店铺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甲方与房东续签不成,但甲乙双方的`股份转让合同未到期,风险由甲乙双方按股份制共同承担。

九.如果乙方因为个人原因引起与人殴打造成店内损失,应由乙方全权负责。

十.如因公司经营不善,无法继续营业,需转让,乙方应得所有转让费的30%,产品,机械等如不转也按30%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分。持股人每人一份。

甲方:乙方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协议篇5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附件一)号:住所:

身份证(附件二)号:住所:

乙方(受让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营业执照见附件三)

鉴于

(1)邢台县凯茂焦化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目标公司”)(营业执照附件四)成立于20__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人民币【600】万元,注册地位于:

(2)甲方为目标公司全部股东,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其中__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7.5】%的股权(人民币225万元出资),__先生持有目标公司【62.5】%的股权(人民币375万元出资)。

(3)目标公司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取水许可证》、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立项备案通知、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其中,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至20__年11月3日)及《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__年12月31日)均已过期。

(4)目标公司现有资产见资产清单(附件五)。

(5)目标公司现有员工及薪资水平见员工名单(附件六)。

(6)目标公司现有负债情况见负债清单(附件七)。

(7)目标公司与邢台县桃红坡镇侯家坪村村民小组于20__年10月1日签订之《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目标公司租赁土地300亩,租金1000元/亩/年,租期30年。租金每年支付两次,支付时间为每年10月1日和次年6月1日。

(8)乙方拟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开展洗煤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将其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含目标公司的资产和权益)转让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标的

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标的为: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100%股权(含目标公司资产及相关权益)具体为:

(1)__先生持有目标公司37.5%的股权(即:225万元人民币出资);

(2)__先生持有目标公司62.5%的股权(即:375万元人民币出资)。

第二条股权转让价款与支付

1.股权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出让目标公司100%股权(即【600】万元人民币出资)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圆整),其中:

(1)__先生出让其持有目标公司37.5%股权价格为¥元整(大写:【】圆整);

(2)__先生出让其持有目标公司62.5%股权价格为¥元整(大写:【】圆整)。

2.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1)股权转让价款采用分期(二期)支付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的【30】%(即人民币【】元整)。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在甲方与乙方就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并双方在报纸上公告【3】个月期限届满(甲乙双方确认:公告并不免除甲方对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前债务的承担/清偿义务),且在全部满足如下条件时,乙方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的【70】%(即人民币【】元整),但应扣除应由甲方承担的债务、税款及罚金/滞纳金等款项。

a.如目标公司存在因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前已存在事实而形成债务、行政处罚、税款补交或其他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本协议签署时已书面披露或未披露的),甲方已经全部足额清偿完毕;

b.甲方未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声明与保证或第2款甲方特别承诺;

c.甲方已经全面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d.甲方签署且已向乙方提供保证函(附件八:不可撤销保证函)。

(2)甲方指定接收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姓名:

银行账号:

第三条目标公司交割及工商变更

1.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与乙方办理完毕目标公司交割。目标公司交割完成后,双方在交割清单上盖章签字确认,交割清单双方盖章签字日为交割完成日。交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取水许可证》、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立项备案通知、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以及其他归属于目标公司的证照;

b.目标公司的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报表、账册;

c.目标公司的所有合同或协议;

d.目标公司的法人治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历次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e.目标公司资产清单(见附件五)所列资产;

f.其他所有属于目标公司的文件资料和物品。

上述交割完成并不免除甲方在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所述之证照延期、更新、年检或备案等义务。

2.甲方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负责办理完毕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少包括100%股权转让乙方、法定代表人、董事、经理、监事变更和章程修正备案)。

第四条过渡期

1.本协议约定的过渡期为本协议签署日至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日(下称“股权工商变更日”)。

2.在过渡期内,甲方应按照一个尽职管理者的标准管理经营目标公司,不得故意损毁、转移目标公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已提交给乙方的目标公司资产清单内的资产)。

3.在过渡期内,除本协议特别约定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以目标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签署或解除合同、处分债权、录用新员工、调整薪酬,不得以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为标的与他人签署任何转让、合作协议,亦不得对目标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作出质押、抵押及托管等处分措施。

4.过渡期内,甲方不得将其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质押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实施对目标公司股权存在权益受损和转让障碍的行为。

5.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由甲乙双方共管;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完成之当日,甲方应将目标公司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交予乙方。

6.如甲方违反上述2、3及4约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债务的承担

1.股权工商变更日前目标公司存在的债务由甲方承担,股权工商变更日后目标公司形成的

债务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诺并保证,截止股权工商变更日(含该日),目标公司无任何实际债务及任何隐性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1)目标公司不存在合同、协议中属于目标公司应尽义务而目标公司尚未承担的支出;

(2)目标公司已取得的各项权利证书不存在任何的瑕疵和应付未付的款项;

(3)目标公司不存在其它任何未知的负债、诉讼、仲裁、行政款项补交(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质检、环保、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及处罚、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事故、产品质量事故、劳动纠纷及各类诉讼/仲裁)、其他需由公司承担的款项等使其股东权益受损之事项。

3.如目标公司存在因股权工商变更日前已存在事实而形成的任何债务而给乙方或目标公司带来的损失、损害,乙方有权从应支付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除或要求甲方赔偿乙方或目标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该等赔偿应于乙方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第六条税费的承担

1.如目标公司存在因股权工商变更日前已存在事实而给目标公司带来的税务问题,从而导致目标公司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补缴、罚款和为恢复正常纳税状态而发生的费用),不论任何原因,均由甲方全额承担。

2.甲乙双方同意因本协议项下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3.如因甲方不严格履行上述1、2约定义务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先行由乙方或者目标公司支付的,乙方有权从应支付甲方的股权转让款中直接扣除或要求甲方赔偿/补偿乙方或目标公司所遭受的全部损失,该等赔偿/补偿应于乙方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完成。

第七条陈述和保证

1.为本协议之目的,甲方向乙方做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针对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行为已获得目标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以及其他必需的权力机构的批准,不会违反任何对甲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合同、协议和章程等法律文件的情形;

(2)本协议签署时,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存在对外设置任何质押担保的情形;

(3)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在目标公司中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任何资产未被国家司法机关采取任何形式的查封、冻结等措施;

(4)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不存在土地补偿和村民安置补偿等其他需要付款的情形,所租赁土地的租金已足额缴纳至20__年12月31日或本协议签署之日,以较晚者为准;

(5)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对资产清单所列资产合法所有,并享有完全及独立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权利,且未曾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设定抵押、质押,不存在其他任何性质之权利限制,包括但不仅限于担保、诉讼、仲裁、行政或司法处罚、行政或司法强制、权属争议、权利主张等;

(6)本协议签署时,目标公司不存在任何未解决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事项;如因股权工商变更日前已存在的甲方或目标公司原因/事实而发生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甲方保证协调解决,并赔偿乙方或目标公司因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2.甲方特别承诺: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重新申领和20__年工商年检,营业执照有效期不早于20__年10月15日;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重新申领和年检;

(3)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独立洗煤企业煤炭经营资格证》重新申领,且有效期不早于20__年1月30日;

(4)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240万吨/年二期160万吨重介洗煤技改项目的建设工期延期备案,建设工期延长至不早于20__年6月30日;

(5)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完成目标公司全部债务的重组剥离,取得债权人出具全部债务清偿证明、或者债权人出具的全部债务豁免证明、或者签署债务转让协议(债权人同意转让书面证明或债权人作为债务转让协议一方当事人签字盖章),达到目标公司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为零的状态;

(6)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自负费用完成目标公司全部员工的劳动关系解除和经济补偿(取得员工不可撤销的保证函:保证不追究目标公司的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并就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补缴取得主管机关的书面确认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如未取得主管机关的书面确认文件应由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7)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60】日内完成目标公司与邢台县桃红坡镇侯家坪村村民小组对租赁土地四至图的确认函,并将目标公司起租之日起所有租金支付凭证交付乙方。

3.为本协议之目的,乙方向甲方作出声明与保证如下:

(1)乙方是一家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

(2)乙方受让甲方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的行为已获得了其股东会的批准;

(3)在甲方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前提下,乙方保证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款。

第八条保密

1.本协议书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对方信息属于保密信息,保密期限为长期。

2.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任何一方可以向有需要知道并同意严格遵守本条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披露保密信息(但须要求该等专业顾问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依法提交给任何相关审批或监管部门。

3.任何一方违反保密约定泄露保密信息(上述2约定接受保密信息的专业顾问的泄密行为,视为披露方的泄密行为),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本协议解除

1.存在下列情形,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乙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的声明和保证,如该声明和保证为不可纠正的,或者虽可纠正但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纠正的;

(2)乙方不按照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且逾期超过60天;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违约行为,甲方限期纠正通知送达后,限期届满且超期60天仍未纠正。

2.存在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甲方存在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声明与保证或第2款甲方特别承诺;

(2)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办理目标公司交割,且逾期超过30天;

(3)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且逾期超过30天;

(4)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违约行为,在乙方限期纠正通知送达后,限期届满且超期30天仍未纠正。

第十条目标公司股权回转

1.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如目标公司股权已经工商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签署必要法律文件,甲方自行办理目标公司100%股权回转到甲方名下之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发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如目标公司股权已经工商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应签署必要法律文件并办理目标公司100%股权回转到甲方名下之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发生的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3.因其他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目的不能实现而解除本协议,如目标公司股权已经工商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应签署必要法律文件,甲方负责办理目标公司100%股权回转到甲方名下之工商登记手续,因此发生的变更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1款声明与保证,未在乙方要求期限内纠正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2.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甲方特别承诺,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工商登记,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4.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办理目标公司交割,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5.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并足额清偿目标公司股权工商变更日前的债务、税费、罚金等,且在乙方相关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未清偿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6.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声明和保证,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纠正的,每逾期一天,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

7.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甲方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而未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逾期付款金额的10%;

8.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在守约方要求的限期内纠正,并赔偿守约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对违约行为,双方均存在过错的,各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9.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20%金额的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剩余股权转让价款,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后【3】天内无条件返还乙方。

10.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解除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解除后【3】天内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以及相当于股权转让价款总额20%的赔偿金。

11.若本协议项下之股权因国家或地方政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转让,致使本协议项下合作目的不能实现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

1.一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相对方发出的任何通知(下称“通知”)均须以书面文件发出。

2.发出任何通知均应写明本条第3款所列的作为收件人一方的通讯地址。任何明确写明收件一方通讯地址的通知按下列规定被视为已正式送达:

(1)由专人送递的,送至收件一方的通讯地址时视为送达;

(2)由速递邮寄的,在投寄日后的第三(3)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3)由传真传送的,则于传真发出时视为送达。

3.双方的详细通讯资料如下:

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发给甲方中任一方的通知均发至前述所列甲方的通讯地址。

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4.甲方或乙方改变其前述通讯地址的,均应按本条之规定及时通知相对方。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为违约,并可以免除相关责任,但一方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的除外;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15天内将有权机关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提供给对方;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应协商决定延期履行或者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2.对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相关方可以向目标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其他

1.甲方同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不得唆使或促使或接受任何第三方与其达成与本协议类似的交易,如收到类似的查询或要约,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应停止继续与该等第三方接触。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3.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

4.本协议经甲签字、乙方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壹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协议附件

甲方(签字):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公司股份转让合同协议篇6

转让方(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受让方(甲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

现有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均由甲乙双方合伙经营各占50%股份,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50%股份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1、甲方转让给乙方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50%股份乙方同意接受。

2、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柒万贰仟元(¥_______________)转让款在本协议签订后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伙公司债权债务已核算清楚,无隐瞒,甲乙双方均已认可。

4、自转让之日起,甲方不再是公司合伙人,不得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

5、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全部财产和经营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一式四份,交百世汇通贵阳分拨中心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贵安新区百世汇通分公司一份,此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甲方须配合乙方办理一切转让手续。

9、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9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