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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修改了什么

时间: 小龙 借条

虽然很多人每个月都在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对于公积金究竟能用来做什么,并不是很清楚。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而这距离上一次修订条例隔了13年。此次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究竟新在何处?哪些改变不可不知?下文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7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修改了什么

改变1:避免缴存“肥瘦不均” 对“天价公积金”说不!

近些年,公积金的公平性一直受到质疑,因为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不同,公积金缴纳金额甚至会有几十倍的差距。

此次修订的新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第19、20条中明确,“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且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改变2:扩大缴存覆盖面 惠及更多群体

由于目前全国个体私营企业缴纳公积金的情况不足10%,因此在修订的《条例》中,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明确“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改变3:资金活用 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

在修订版的《条例》中,为了能够满足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扩大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符合第①、⑤、⑥、⑦项规定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①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②离休、退休的;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出境定居的;

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⑥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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